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滿街上總是會有某些白目到不行的駕駛人

我們要尊重每個用路人

是否我們也曾因為無心造成別人的困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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伽南 wrote:
我們要尊重每個用路人...(恕刪)

所以,我跟朋友及車友騎車時,也會並排騎車聊天,但是我會注意馬路上其他車輛,同向有車,立刻分開,
無法立刻超的車,就先跟車,到確定有辦法一次超車時,才超車,不要超車變並排騎車!
自己騎車,還是盡量靠邊騎,如果靠邊騎,還遭叭,真的遇到標題!
紅燈最好是停,
騎車,多注意周邊,小心自身安全!
如果他是按長音或是連續按超過三下那我相信他是故意的
如果是輕按3下內真的只是要提醒你說我準備過了
看完所有文章我才真覺得原來大家交通法規都沒認真看
其實超車、經過路口(針對巷道為主)、彎道兩車交會是必須輕按喇叭三下內為限
告知用路人有車或是已準備超車
另外還有交通手勢也是很重要
我常常禮讓各種車超車(包含單車)
但我發現很多人看不懂我要讓他們先行
所以我覺得要罵之前先仔細了解交通法規
畢竟還是有很多是真的蠻遵守交通規則
卻被罵到挺冤的(家父有當義交過因此有所了解)

逼車我就不多說大家懂得^^
現在馬路上,似乎越來越危險!
還是自己盡量先遵守規則,至少以自己安全為先考量的注意!
不要別人白目,自己也跟著白目,害到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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