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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問]自行車瘋系列21天奪走2命!我有以下幾點疑問有沒有大大可以幫忙解答一下~

Kenny0223 wrote:
不過...妳好像也對車隊的小A、董哥他們參加【瘋系列】有所讚揚...(恕刪)


CNN 我先說明一下嘿

台南藍魔鬼並沒有這號人物!

我們車隊只愛騎車 不愛扒糞喔!

請大家不要誤會了.....
大家原諒版主吧!他只是現今社會畸形媒體文化下的犧牲者,現代人看多了這些所謂狗仔報(蘋果自由),想法與觀念都已被扭曲,發生了什麼事,一定要上位者負責(主辦單位、政府單位、財團、候選人),從來不管是不是原來就有風險的活動、或是當事者自己的責任,只要大聲抗議,就有人願意報導。還有更等而下之的是,媒體見縫插針、甚至是製造新聞。一整個無言!

deven68200 wrote:
"事情發生了這麼多天..你有想到什麼好方法可以防範過失跟降低意外嗎"....我有想但主辦單位不是更應該想嗎

我想到的主辦單位也未必聽吧......難道主辦單位沒再想嗎


這是一個自律的活動,主辦單位不是沒有想方法,而是用較其他活動更為嚴格的規範來降低意外的可能性,
剛剛在網路上找到的

http://www.acp-randonneurs-taiwan.org.tw/



deven68200 wrote:
"車友對瘋系列不了解偏頗是不是該質疑?"....不了解不該譴責......難道不了解瘋系列都要被譴責


不了解瘋系列是不用被譴責的啦~但是想要批評之前(不是說你)先去看了解一下總可以吧!?

底下是我剪貼一段規範與感言給懶得連進去慢慢看的人:


2010年瘋系列新規範暨感言
1,參加騎乘400K資格:限制須參加過:200'300×2等
循序漸進總騎乘800公里以上(以當年度循序騎乘者為優先)
參加騎乘600K資格:限制須參加過:
200'300'400×2等循序漸進總騎乘數1200公里以上
(以當年度循序騎乘者為優先)
2,車子前'後燈,安全帽前燈等處,嚴禁使用青蛙燈.
PS:安全帽前燈是照明專用,燈光不明有危險的考量,尾燈是對後面來車警示用.
安全帽前燈大會會建議:登山用品社購買.
照明配備不足者,將會被停止出發或活動中將會被停止行進.

3,增列取締違規條款
1.於活動路線違規事實,口頭警告兩次取消資格(含違規補給)
2.車輛故障無法即時排除,使用他人車輛,取消資格.
大會有權抽檢車輛,諸多不便敬請見諒!

感言
主辦單位有權拒絕那些最快完成的騎士前來參加活動,雖然騎士們以突破紀錄的時間完成,但是這些車友不配作為一個Randonneur騎士,因為他們完全不懂自我獨力完成的意義--這不是比賽。大會可以判斷這些突破紀錄的車友應該沒有照章騎乘。既然他們與大會之間對PBP所要表達的意義的認知差距很大,主辦單位有權拒絕們的參與!

大會想強烈表達PBP不是一個競賽的運動,而那幾位騎士的行為會威脅的這個特質.什麼才是”Randonneur”精神?依照BRM規章,裡面清楚的寫到”Brevet不是比賽”.

Randonneur騎士也講求自我支援,因為很難禁止有支援車,所以允許支援車在檢查點停靠,但是它的精神還是要求騎士要自我準備挑戰這段長路.

Randonneur運動也有一些不成文規定:

1. 假如你和一群騎士共騎一段時間,就應該盡量想辦法和大家一起騎完全程,除非有人因為用了舊胎一直破胎,不然應該停下來等他修理好再一起上路.但是如欲車輛在進行中遇到故障,無法修復時須聯繫大會宣布棄賽,不得擅自調換車

輛,以免影響他人生命安全。

2. 避免陷入一個”不正常"的情況,意思就是要遵守交通規則,只和參加者一起共騎,遵守紅綠燈.假如你看到一輛汽車跟在你這一群騎士後面一段時間,就表示有不尋常的事正在進行。

3. 因為PBP的工作人員的巡邏車只開小燈,以避免幫前面的騎士照明,假如發現你正在和一群接受非法支援的團體一起共騎,最好趕快脫離,因為一但被工作人員發現,你也會遭遇到相同的加時處罰.

4. 對志工和大會人員有禮貌,只需花幾秒鐘的時間就可以謝謝他們,因為沒有他們的協助,這個精彩的活動沒辦法舉行.

5. 對Randonneur騎士來說,這些不成文規定並不是只用在PBP.我們想要騎的快,願意挑戰自己和他人就盡量去做吧,但是要記住最重要的一點:”這不是比賽”.

回想2007台灣第一次出現在Randonneur活動的會場時,一直是不被看好。因有他們2位前輩:南瘋子--鄭文章、北瘋子--阮耀樟

在此協會再次宣導北瘋子—阮耀樟,他不是一個頂尖高手,但是他有一顆比頂尖高手還崇尚的精神。

至今法國總會還非常讚賞:當年法國電視台報導台灣車友發揮這個活動的精神,引起法國民眾的注意,一位來自台灣的選手遵守大會規範,尊重在這條路上其他騎乘車友的安全,看重自己的生命的

台灣車友—阮耀樟

自由時報原文在此:
http://iservice.libertytimes.com.tw/inform/news_1.php?no=409604

唉! 我只能說, 現在記者報導不太公正.
此次明明就是有人違規超車撞死人,
怎麼怪到主辦單位?

上次, 中華民國自行車騎士協會, 雲林自行車大赛也發生不幸事件,
怎不見自由時報及車友爆料?

就像前面有人說的,
開車在高速公路上, 被違規超車撞傷,
如果路面沒有任何異狀,
難道要怪高公局?

這樣的報導對不常關心自行車活動消息的人來說:
會誤認為此協會辦的活動常出事, 很危險!
可是, 事實是如此嗎?
有人真的去統計過, NS, 中華民國自行車騎士協會, HAHAHE, Merida, Giant ...etc.
每個單位這3年來(2008~2010)舉辦各個活動的傷亡人數嗎?
如果沒有, 這樣的報導有偏差!
deven68200 wrote:
"媒體報導不實是不是該譴責?"....是該譴責..你也可以好好譴責.....沒必要一定是我

問題是大剌剌用不實的媒體報導及聳動媒體標題來開板的的不就是是版主您嘛?您有想過這樣會對那些只看到您開的標題卻沒空進來看詳細討論的人造成什麼印象嗎?

更新回應:
小弟誤植deven68200兄為開版者,再此鄭重道歉。

另重申個人對於開版者下此標題的不滿立場,仍未改變。

deven68200 wrote:
"車友對瘋系列不了解偏頗是不是該質疑?"....不了解不該譴責......難道不了解瘋系列都要被譴責
偏頗應該譴責.....但不是我的責任吧

一般車友不了解瘋系列當然不該被譴責,但是不了解卻自以為是又上來大放厥詞的您說該怎麼辦?相關文章一大堆,眾多瘋友們說明不知了多少次,就在這個討論串理一樣也有,請問您看了嗎?還是看了當作視而不見?

deven68200 wrote:
"事情發生了這麼多天..你有想到什麼好方法可以防範過失跟降低意外嗎"....我有想但主辦單位不是更應該想嗎
我想到的主辦單位也未必聽吧......難道主辦單位沒再想嗎

您想到了啥實質且可行的寶貴建議,歡迎提出供大家參考...

deven68200 wrote:
"現在家屬不會想說要怎麼去改善日後的活動".....家屬不會要想是當然的.....但要大家都跟家屬同樣心情才可以嗎
要大家假裝都是家屬的心情嗎.....主辦單位是家屬嗎

沒人要求您要假裝或是跟家屬同樣的心情,只是"同理心"這個基本的要求不過分吧。(同理一下萬一發生一些似是而非的言論影響到保險理賠的可能性)

PS.小弟可是全文引用,沒有斷章取義唷
desperado1990 wrote:
台南藍魔鬼並沒有這號人物!


謝謝A董的說明...我想也是!
啪謝
600K中受傷的小方和阿嚳是我們車隊的車友,大家一起騎車有一段時間了
他們是否熱愛瘋系列,我不知道,但我知道他們熱愛自我挑戰,所以從200K一路騎來....
從他們受傷這些天以來,車隊裡的車友能出力的都不吝嗇,有時間一定會去探望他們,去廟裡求取平安
在大家在網路上你來我往,各自為自己的立場辯護時,他們的傷勢、健康並不會因此改變

樓主有此疑問,我能理解。但我不懂的是,得到答案之後呢?死者就得到告慰,傷者就會突飛猛進的痊癒嗎?
今天下午又有車隊的車友南下恆春,為的是多找一些加害者飆車競速,致人死傷的事證,給家屬一個實質的幫助
有時間在這提問,不如做些正面的事吧?
當然,如果樓主認為這樣的提問有助於台灣單車環境的改善或日後單車活動舉辦的安全性,我倒也樂觀其成
只是,個人覺得您的發言單純在滿足個人的好奇心而已......
口水文蓋高樓..........
這是台灣人的素養嗎?
只會看 新聞報導

只相信媒體的人 真的很可悲...

瘋系列 本來就是 單車"活動"... 一項挑戰的活動 一項通過挑戰 就可以符合資格去法國挑戰的活動...

活動 和 比賽 本來就不同...

瘋系列 有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等等的獎牌獎金嗎?

發文的版大 到底是哪邊有問題?
deven68200 wrote:
Kenny0223大...(恕刪)


這就是你所謂的正義

真是假道學一個

打著正義的口號

好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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