肉腳老譚 wrote:我們應該自問: 我們...(恕刪) 飆車族猖獗..最重要的原因是刑罰太輕.不會讓違規者有所警惕抓到飆車族應..先吊照個幾年.如再無照駕駛就終身不得考照酒後駕駛罰責重..現大家都會警惕..
這種路段怎麼會有攝影機,這要考慮縣府的經費,通常是治安需要而不是交通需要而設的,想想看,一個攝影鏡頭有效距離是多少,那條路需要裝多少鏡頭,錢花在這條公路上會有多大功用...在南部市區每個路口能有鏡頭就算讚的。我說這個不是觸霉頭,與其找錄影帶,不如看看附近經過的車輛或單車上是否裝有行車記錄器來證明''肇事當時''的確在飆車。
wcc996 wrote:這種路段怎麼會有攝影...(恕刪) 執政者應讓法律法規受到尊重及遵守。我當天下午兩點鐘就經過該路段北返,車流就已經不少,雖然時速可以維持在70 ~80之間,但就是有人會使用那幾乎達一線車道寬度之路肩超車。或許離北返尖峰時間還早,整條台26線、台1線從墾丁到枋寮我未看到警察出來維護法律的尊嚴。(或許是用拍照或錄影取締)如果晚一點車多了,那寬寬的路肩不會被利用?警方真的應該在此路段嚴格取締使用路肩情形。另外,有一段路也很危險,供大家騎車經過時參考,同樣是台26線,在核三廠至南灣之間,無慢車道,同向劃雙白線禁止超車及跨越車道,中線為禁止跨向超車設置分隔物,行駛在右側車道之機慢車常會被後方車輛逼車、未保持適當距離超車,相當危險。願逝者安息。
我在加油站休息時是看到那台黑色馬自達和四五台三菱在尬車捏!!車禍現場還有停在那邊欸警方都不知道嗎??再往北上幾公里也停三台阿!!之後我在路邊休息吃烤小鳥時他們就從南往北開走了排氣管的聲音很大聲應該是不會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