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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行道上的單車族,請尊重行人好嗎? 單車是不是該有些法律管一下啊(原文:大家真的那麼愛單車嗎)

不管是車還是人
該遵守的是所有使用者的應盡義務
當在這裡大大抱怨時...
想想我們自身遵守的有多少
今天10個人如果11個都遵守規矩
我相信....
台灣會比新加坡來的有秩序
台灣也會變的很平和
這是一種效應..
一個人為榜樣...
人人跟著學...
如何要求自己不要跟著學好好遵守就好了!!
以上觀點:不代表任何立場.....
elvisbar wrote:
在人行道上、騎樓底下...(恕刪)
單車既然是屬於交通工具的一種,自然應該屬於交通法規上拘束規範的對象
只是,就像行人一樣,行人違規,警方能夠要求行人出示證件,憑以作為處罰的依據嗎?似乎執行上會有困難
所以,單車不屬於機器型的動力交通工具,須要靠"人"的自我約束
在台灣,單車是近來興盛的交通工具,與機器型動力交通工具以及行人之間爭奪交通路權,在發展的過程中是屬難免
行人有一天會是單車客,機車族有一天也可能是單車族,大家應彼此尊重
行人如果不在人行道上併行慢行佔據通道聊天,機車不蛇鑽狂飆嚇單車,汽車不以大吃小
大家彼此尊重,這些爭執自然就消失了,不是嗎?
在爭取路權的時候,彼此看不順眼是很自然的道理,尊重要原則,守法也是應該的
岐視就萬萬不可啦.....
反正在任何活動,總是有沒公德心,沒同理心的人在從事。
只能說品德生活教育文化失敗。
所有的族群, 汽車, 機車, 重機, 單車, 行人都一樣, 當然都應該尊重別的族群, 也當然都應該有法律管一管 (我在講廢話嗎? ), 只是修訂法律緩不濟急, 如何在活動圈圈中形成好的共識或是文化, 可能更有效吧 !?
那些大力推動單車活動 (或其他活動) 的電視節目, 雜誌, 車隊.... 等等, 在介紹好的裝備和好的景點之前, 能不能先介紹一下好的觀念和好的規矩, 慢慢形成好的共識啊 !?
----- whitefox (^_^)y ----------
changtayu wrote:
腳踏車呢 好幾次,我走在人行道上被腳踏車的騎士從後面按鈴叫我讓路,有幾個惡劣一點的騎過去還回頭對我說,走路不會靠邊喔,小姐啊,我走在人行道上耶,我應該很有理由可以走在人行道的中間吧,...(恕刪)


走在人行道上被腳踏車的騎士從後面按鈴叫您讓路,基本上也沒什麼錯,除非1.他的態度太差,或2.法有明文規定自行車不得上人行道(相關法令我不太了解,如果有明文規定,那麼前面的部分是我廢話)。然而,重點在後面──就一個行人的立場而言,您說:「我走在人行道上耶,我應該很有理由可以走在人行道的中間吧,」‧.......這點我有意見。

假如回頭對您說:走路不會靠邊喔的那人是在趕路的行人,那麼您還會這麼理直氣壯嗎?
如果您還是這麼理直氣壯,那麼您和別人(您說的人)又有什麼不同?
如果您覺得自反而縮,那麼是行人說您或是騎士說您又有什麼差?
yaucheng11 wrote:
總而言之,騎單車的沒...(恕刪)


台灣這地方…對不起啦!
你把耶蘇基督抓下來重畫道路也是一點屁用都沒有!
如果綁住他的手腳讓他不能拉出來十二軍的天使…他也是廢人一隻。
正如現任的前任,以及他的前任,前前任…


很悲哀的…除了核子彈外,我對台灣的交通已經沒辦法了。
(中永和的朋友們可同意?)

======回正題=======

如果我在賊運上看到那種占兩個位置的鳥人…
我可不可以按下紅色鈕請司機通知下一站派警察上來處理?

(我敢跟你們大家賭一萬塊…只要賊運公司說一個"行"字。一個月內絕對不會再有這種鳥人!)
我不住在台北市,所以不知道台北市單車族的現象。
其實不管是行人或交通工具,只要大家都遵守交通規則我想一切都能和樂融融
但我想這是不可能的事,因為自私的人總是比較多的
比方宣導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但每一次看新聞2.3天就有喝酒開車肇事的車禍
宣導大家夏天戲水要注意安全,但一到夏天溺水的案件幾乎每天上演
其實一切只能保佑自己平安.....因為雖然我遵守交通規則但別人不遵守我一樣有危險的顧忌
只能說社會就是如此囉
謝謝您
chmiao wrote:
changtayu ...(恕刪)


謝謝您的回應也就您的問題回答你

第一 如果我的認知沒有錯,我們現在討論的應該是那種比較窄的人行道吧(很寬的人行步道應該很難發生需要讓一讓的狀態,因為很寬,所以大家頂多是繞過妳繼續往前走),所以我們現在應該討論的是那種一般規格的人行步道,可能寬度不到1.6~2.2米左右的人行步道,才會發生人或腳踏車要在後面叫妳讓路的情形。

1. 首先我要說,在這樣子寬度的人行步道上,您會很自然的走在人行步道的中間靠右方(因為妳不可能貼著牆走,有時妳若手上又提著東西,很自然的妳一定走在靠中間),現在回答您的問題了,在那麼窄的人行道上硬要騎腳踏車還叫前方行人讓路的,無論他態度好不好,我都覺得這樣子不對,畢竟,人行道上應該是行人優先。

2.若是走在妳後面的人,跟您說聲借過,我想妳應該借他過,可是,若這個行人回頭嗆妳說,走路不會靠邊的話,我想,這個人的人品真得很差。 當然不對

妳試著走在一般規格的人行步道上,妳看看你會不會靠到最邊邊,還是會走在人行步道的中央靠右,我相信你會這樣回話,是因為妳沒有想到人行步道的寬度才會這樣回。 再說一次,寬的人行道上不會發生這種叫妳讓路得事情,懂嗎???
就沒有公德心嘛,這麼簡單
又不是只有自行車不讓行人,我機車騎上人行道,還不是對著走的慢的行人按喇叭…

住南部住了30年,還真的很少看過有人在斑馬線上,人行道上牽機車,剛開始還以為台北的機車怎麼那麼爛,這麼容易顧路,那時候超熱心的我,都還會想湊過去問看看有沒有要幫忙的,後來才知道,你不牽的話,警察伯伯會開罰單…靠,居然有這條法律…

所以~~開罰就對了
版主說85%是好騎士,那法律就是用來規範那15%不守規則的人…
所以,想改善這樣的情況,就去看有沒有這樣的法可以規範,沒有的話,就學學柯媽媽…去搞個強制險,我就給你拍拍手

01的魔人很多,在這邊認真的發文,真的是浪費時間,對現實的幫助很少…
(我的意思並不是說就消積的自認倒楣,因為就算有行動,魔人還是會努力的模糊焦點)

沒公德心的人到處都是…有公德心的人也不少…
沒事上01 上01沒事 登山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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