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是保護一個人的"身體法益",保障身體不受侵犯
正當防衛基本上是
當對方用拳腳,你用拳腳防衛-->OK
但
此事件,對方先抓衣領,被抓的受到侵犯,但侵犯的程度頂多是被抓衣領而已
要是帶刀的仁兄真的拿出刀,而也捅了抓衣領的仁兄,這就是標準的防衛過當
正當防衛是不能無限上綱的
比如說:人家打了你一拳,你可以告他傷害,但你因為被打一拳,而你拿刀捅他,你會被告殺人未遂
哪個比較嚴重,哪個防衛過當,我想這就很明顯了
在美國一些州的法令
有學武術的人,是可以被視作有攜帶武器的人
而對方亮刀亮槍,你用武術把他打死,是無罪的,因為你也有可能會被對方用刀用槍殺死
但對方只是對你鬼罵,而你把他打死,這也是防衛過當
anyway,帶刀會引發更多的事情,也會讓人有更多合理的理由擊斃你,請三思
Jet Ranger wrote:
騎車帶武器的行為是正確的嗎?
依目前台灣的相關法令而言,的確是違法的行為!
就算在美國,也不是每個州都允許人民扛著槍逛大街,至少也要放在槍袋裡、用手提著!
因為在公共場所亮出武器,就算沒有任何犯罪的意圖,也會引起其他人不必要的驚恐!
但是非法擁有、攜帶管制武器及預備犯罪這兩項罪名,可就真的令人感覺%$#^*&%)#$&!
台灣是在民國50多年,以行政法令的方式,凍結人民合法申請購置自衛武器的管道,而不是以正式立法的方式,禁止人民擁有自衛武器!
為什麼?
因為憲法裡有規定,人民有自衛的權利!
如果禁止人民擁有自衛武器,那就是違憲的行為!
至於預備犯罪的理由,是因為非法擁有、攜帶管制武器!
Y砲偶基本上也認為,在台灣騎車攜帶武器的行為並不正確?
因為在管制自衛武器的地區,如果你身上非法藏有雞絲的話,很容易會產生以強欺弱的霸凌心態,動不動就想亮傢伙、甚至鑄成大錯!
但如果是在合法持有自衛武器的地區,那可就不一定囉!
你敢確定路上看不順眼的那個傢伙,身上沒有帶防身武器嗎?
搞不好人家還是位百步穿楊的神槍手耶!
01網上有不少大大住在美國
試問這些大大
您覺得住在台灣會比較有安全感嗎?
美國的小混混會像台灣的小混混一樣,拿著把只能打死蟑螂老鼠的改裝BB槍,就敢在地方上砸車打人、橫行霸道嗎?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68&t=1017472&last=11425330
不好的示範需要公評
好的示範需要大家給予掌聲!!
小弟在同時間也發了一篇
能夠認同的也別讓他沉了吧~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68&t=1017400&last=11425192
內文搜尋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