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爆流浪漢 wrote:
遇到公車要靠站,請務必要禮讓
原因如下
1.公車在靠站時,除了警車.救護車.消防車外,他的路權是最大
2.巴士斜後方的視線死角很大,萬一被捲進車底下是很恐怖的事情(生命無價)
3.讓巴士緊急煞車,對車上的乘客會造成極大的危險
(大客車真的"緊急煞車"的話!別說老人孕婦,就是成年男子,也是會很慘的,相信我吧!)
我是個公車司機,上下班有騎機車,開車,休假就跟女友起鐵馬到處溜搭
說實話這幾種交通工具,在台灣的交通環境,還有大部分用路人的習慣
會產生很多誤會與衝突,非關交通工具,而是人的意念吧!
如果不想造成遺憾,還是多多禮讓,也盡量別讓自己陷入需要趕時間的窘境!
...(恕刪)
就我在路上遇到的狀況,我敢說半數以上甚至大多數的公車駕駛,都時常違反行車的規則。就以靠站來講,連續變換兩三個車道是司空見慣,離站時明明前面也沒有車卻硬是要擠回原車道,就是不肯先加到一定的速度再切回來。沒有打方向燈的就不提了,亂打方向燈的也是讓人無所適從。有直到離站都還是閃右轉燈的,也有停了很久卻從剛停下來就一直打左轉燈的,讓人要超車都不知道該怎麼超。還有那種直接停在路中央或兩個車道中間,離路邊兩三公尺的,甚至車子斜一邊佔住兩個車道的。也有遇過靠站時被我超過去而不爽,下一站要靠邊時不耐煩地在後面按喇叭,當然這種更惡質的就很少了。
就我自己駕駛的觀念,我要變換車道一定儘量不去影響到該車道的車,最好是讓別人連煞車都不用踩。當然如果車多擁擠就沒辦法,但至少要讓別人有反應時間,總不能害人家緊急煞車或往旁邊閃而出車禍吧。可是我發現很多公車或小黃就憑著自己車身大,硬是要直接切換車道,甚至很沒耐心的從左側超越我然後切到我前面再突然減速的 (例如公車靠站有時就會這樣)。我也有撘過公車,緊急煞車真的讓乘客很難受。但是如果靠站前就看到前方有車在最外側行駛,如果不能即時超過去就應該從他後面緩緩停靠。難道硬是超過去然後雙方都緊急煞車還要怪人家不讓你還害你緊急煞車嗎?
不可否認有時候如果公車司機要很守規則,會大大增加靠站的時間,拉長整趟的駕駛時間也使乘客較晚抵達。我也相信這位司機大哥會希望更種交通工具多多禮讓不要趕時間,應該不會像上面所提的那樣違規。但是我仍然想請教這位大哥,您所提及:「公車在靠站時,除了警車.救護車.消防車外,他的路權是最大」這件事,是否真有明文規定?因為就我印象中的交通規則當中,只有緊急就難如救護車、消防車等,才擁有絕對優先的路權,從未聽說公車靠站有此權利。倘若真有規定,煩請告知出處,以解我心頭之疑也免為此累自己受氣。
而即便擁有絕對的優先權,也不代表可以任意行駛。救護車在前方車輛尚未移出通道之前,應該也不能直接衝撞出一條路吧。實際上我們也可以看到救護車在闖紅燈的時候,也都會在路口先減速甚至暫停並且鳴笛,等橫向車輛減速或停止然後才加速通過。如果救護車遠遠的就以高速接近路口直接通過,橫向的車輛不一定反應的過來,造成衝撞救護車也不能免責的。簡單說就是別人沒讓你是他的錯,但是有時候人家不是不讓,不能因為等不及就直接造成雙方的危險。
老實說在台北市的街道上駕駛各種交通工具,我時常會覺得公車跟小黃反倒是造成都市交通混亂的主因之一。不過想一想,這種情形真的也跟整體的環境脫不了關係。以計程車來說,政府實在應該對數量做較為嚴格的管制,而不是放任成長,變成失業者的一個大宗出路。任由空車率如此之高的計程車駕駛去爭搶沒有那麼大的市場與乘客,當然會賺不到錢。提高收費反而又使得乘客更不願意搭乘,還造成更多後續的問題如空氣污染等等。對於公車的路線也沒有一個整體的規劃,有些地方密集到五輛以上的巴士同時塞在路口,也有等半小時等不到車的。此外如果能規劃成棋盤或方格式的路線,讓各個路線的公車儘量在直線上行駛,減少轉彎也才能讓公車專用道發揮應有的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