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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這樣做是不是錯了?謝謝各位指較,看看就好,不用再蓋大樓了~謝謝

火爆流浪漢 wrote:
遇到公車要靠站,請務必要禮讓
原因如下
1.公車在靠站時,除了警車.救護車.消防車外,他的路權是最大
2.巴士斜後方的視線死角很大,萬一被捲進車底下是很恐怖的事情(生命無價)
3.讓巴士緊急煞車,對車上的乘客會造成極大的危險
(大客車真的"緊急煞車"的話!別說老人孕婦,就是成年男子,也是會很慘的,相信我吧!)
我是個公車司機,上下班有騎機車,開車,休假就跟女友起鐵馬到處溜搭
說實話這幾種交通工具,在台灣的交通環境,還有大部分用路人的習慣
會產生很多誤會與衝突,非關交通工具,而是人的意念吧!
如果不想造成遺憾,還是多多禮讓,也盡量別讓自己陷入需要趕時間的窘境!
...(恕刪)


就我在路上遇到的狀況,我敢說半數以上甚至大多數的公車駕駛,都時常違反行車的規則。就以靠站來講,連續變換兩三個車道是司空見慣,離站時明明前面也沒有車卻硬是要擠回原車道,就是不肯先加到一定的速度再切回來。沒有打方向燈的就不提了,亂打方向燈的也是讓人無所適從。有直到離站都還是閃右轉燈的,也有停了很久卻從剛停下來就一直打左轉燈的,讓人要超車都不知道該怎麼超。還有那種直接停在路中央或兩個車道中間,離路邊兩三公尺的,甚至車子斜一邊佔住兩個車道的。也有遇過靠站時被我超過去而不爽,下一站要靠邊時不耐煩地在後面按喇叭,當然這種更惡質的就很少了。

就我自己駕駛的觀念,我要變換車道一定儘量不去影響到該車道的車,最好是讓別人連煞車都不用踩。當然如果車多擁擠就沒辦法,但至少要讓別人有反應時間,總不能害人家緊急煞車或往旁邊閃而出車禍吧。可是我發現很多公車或小黃就憑著自己車身大,硬是要直接切換車道,甚至很沒耐心的從左側超越我然後切到我前面再突然減速的 (例如公車靠站有時就會這樣)。我也有撘過公車,緊急煞車真的讓乘客很難受。但是如果靠站前就看到前方有車在最外側行駛,如果不能即時超過去就應該從他後面緩緩停靠。難道硬是超過去然後雙方都緊急煞車還要怪人家不讓你還害你緊急煞車嗎?

不可否認有時候如果公車司機要很守規則,會大大增加靠站的時間,拉長整趟的駕駛時間也使乘客較晚抵達。我也相信這位司機大哥會希望更種交通工具多多禮讓不要趕時間,應該不會像上面所提的那樣違規。但是我仍然想請教這位大哥,您所提及:「公車在靠站時,除了警車.救護車.消防車外,他的路權是最大」這件事,是否真有明文規定?因為就我印象中的交通規則當中,只有緊急就難如救護車、消防車等,才擁有絕對優先的路權,從未聽說公車靠站有此權利。倘若真有規定,煩請告知出處,以解我心頭之疑也免為此累自己受氣。

而即便擁有絕對的優先權,也不代表可以任意行駛。救護車在前方車輛尚未移出通道之前,應該也不能直接衝撞出一條路吧。實際上我們也可以看到救護車在闖紅燈的時候,也都會在路口先減速甚至暫停並且鳴笛,等橫向車輛減速或停止然後才加速通過。如果救護車遠遠的就以高速接近路口直接通過,橫向的車輛不一定反應的過來,造成衝撞救護車也不能免責的。簡單說就是別人沒讓你是他的錯,但是有時候人家不是不讓,不能因為等不及就直接造成雙方的危險。

老實說在台北市的街道上駕駛各種交通工具,我時常會覺得公車跟小黃反倒是造成都市交通混亂的主因之一。不過想一想,這種情形真的也跟整體的環境脫不了關係。以計程車來說,政府實在應該對數量做較為嚴格的管制,而不是放任成長,變成失業者的一個大宗出路。任由空車率如此之高的計程車駕駛去爭搶沒有那麼大的市場與乘客,當然會賺不到錢。提高收費反而又使得乘客更不願意搭乘,還造成更多後續的問題如空氣污染等等。對於公車的路線也沒有一個整體的規劃,有些地方密集到五輛以上的巴士同時塞在路口,也有等半小時等不到車的。此外如果能規劃成棋盤或方格式的路線,讓各個路線的公車儘量在直線上行駛,減少轉彎也才能讓公車專用道發揮應有的功能。
既然有人提了公車的問題我就來貼個圖
這是德國的公車站
ihttp://www.wretch.cc/album/show.php?i=ahsimwei&b=2&f=1293430247&p=0
公車靠站圖
http://www.wretch.cc/album/show.php?i=ahsimwei&b=2&f=1293430250&p=3
靠近一點看看
http://www.wretch.cc/album/show.php?i=ahsimwei&b=2&f=1293430248&p=1
再看看台灣的
http://www.wretch.cc/album/show.php?i=ahsimwei&b=2&f=1293430249&p=2
這就是公車駕駛技術水準的差別,很明顯的路邊有三個公車停靠的格子,但這台公車不止檔了三個格子,還檔了一線
道,還讓下車乘客處於被後方機車撞擊的危險環境,我常覺得公車開門時伸出的機車STOP的標誌很可笑,如果公車有確實靠站應該連隻狗都過不了,何必要叫機車STOP哩,台灣的公車司機大概考駕照不考路邊停靠吧~ 
順道一提,不管有沒有人按下車鈴,有沒有人在等車,公車都應該要提早靠邊準備靠站,不要快到站了有人突然按鈴,或
有人突然招手,再大角度從中內線切出,這樣靠站當然會像上圖那樣不確實
ahsimwei wrote:
話說上週五下班約莫1...(怒刪).. ..= =!? 啊~(恕刪)


話說..閣下的遭遇故事很精采.. ..
但是.. 海爆的期數掰錯了...囧rz~
JackWalsh wrote:
話說..閣下的遭遇故...(恕刪)




有錯嗎?
小弟不是海軍..
小弟雞婆GOOGLE了一下...
海爆七十六期結訓是2002年7月13號..
那算一算七十八期退伍五六年..好像差不多吧??
不過我不知道一期間隔多久....
沒看到當時情況,我們誰也不能妄下定論.
不過,本市我最痛恨的第一是計程車、第二公車、第三機車最後才是單車..

豁達的人生..才是人生..
嗯~~~

就您騎車的方式沒有什麼大錯啦。

可是就您的一些表達方式,有些不妥

1. 不必強調您是特種部隊出身,打架沒在怕的這種沒有營養的話。

2.不必強調我的單車比你的機車貴,你賠的起嗎?這種更無知的話,因為單車最貴也不過幾十萬元而已,沒有人賠不起的。

3.有錢是努力得來的,可是不必強調出來,這個社會上比您優秀的人大有人在,這種話還是少說為妙。

自大的心態是人的致命傷,那個機車騎士犯了很多錯,所以在您面前他吃虧了,被開了罰單,這是他笨的地方。可是您的錯是在於您在事後的心態很可議,尤其文章中充滿了自大的感覺,強調特種部隊,強調有錢,強調人家賠不起,說真的,一台單車是多貴?四十萬好不好?誰賠不起。可是如果車禍出事了,你身體再壯,也禁不起一次衝撞,那到時賠你個一億,你花的起嗎?
我開車、騎機車,也騎小折和坐公車,
開車時,我很討厭騎機車的飆仔和白目,還有霸道的公車。
騎機車時,我很守本分,最悠哉,
我坐公車時,就是睡覺,都不關我的事,因為方向盤不在我手上。
騎單車時,我最快樂,誰都不招惹到我。

通常騎單車就要慎選路線,如果有三車道,車流不大,公車又有專用道,
就可以放心騎在慢車道,機車、汽車基本上都不會被影響。
如果人行道非常寬大,像是仁愛路的人行道,我會在人行道上慢慢騎,若趕時間就在慢車道用力騎。
在基隆路、和平東路這種路段,沒有公車專用道,車流量又大的情況下,
我會以人行道為主,伺機轉到慢車道上,若是遇到前方公車靠站,我就會減速上人行道。
在人行道上行人最大,一定要慢速行駛,不要驚嚇行人,不要對行人按鈴,
也就是不要行人給我讓路,我認為行人在人行道上比單車更有路權,對行人按鈴很沒禮貌。
但也許公路車要上人行道是比較不方便的,所以比較喜歡騎在一般車道上。
我開車時遇到公路車,都會很小心,但我覺得,公路車的朋友們,還是要認清一件事實,
公路車起步的速度永遠無法跟機車、汽車、公車相比,在怎麼用力踩也比不上引擎的怒吼,
所以在交通不太順暢的路況時,還是盡量不要擋到那些油門很衝動的拼命三郎
因為我覺對相信一件事,油門衝動和個性衝動絕對成正比,這些個性衝動的人在馬路上,
是視人命如草芥的,只要手一抽筋、腳一打滑、腦一缺氧,所有擋在他們前方的人事物,
都會視同垃圾一樣輾過去,若是遇到兩輪的,可能還有活命機會,
若是遇到四輪的,就可能重殘,若是遇到四輪以上的,大概就準備去見耶穌

總之,小心一點,對與錯不重要,谷子地說過:活著比什麼都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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