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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籲目擊者出面指認!認識的勸導投案!

大家都說的很好,也都很有道理
但我們都不是現場的目擊證人
就算是的話也很難評斷誰是誰非

無論如何,肇事逃逸除了道義上的責任還要負起刑事上的責任
請大家別再做無謂的爭論,這篇並不是討論誰對誰錯

再次在此用力的大聲呼籲!

呼籲目擊者出面指認!認識的勸導投案!
呼籲目擊者出面指認!認識的勸導投案!
呼籲目擊者出面指認!認識的勸導投案!

另外也請大家外出騎車
隨身帶著數位相機或是可拍照的手機
有時一張照片勝過千言萬語,事實也勝於雄辯
臉書 http://www.facebook.com/rios.chen
幾點個人看法~希望政府能夠聽見廣大車友的心聲
1.人潮多的自行車路段標示限速與警告標語
2.設置測速照相與攝影機
3.某些路段限制幼兒與老年需家長與親人陪同騎車
4.公路有公路警察,腳踏車專用道應有自行車警察巡邏(也可提升河濱公園的治安)

以上都是願景~實施上還需要全民與政府的努力阿
rioschen wrote:
對向有名男子車速很快,在距離捷運竹圍站約500公尺處,正面撞上小妤的車...(恕刪)


要怎麼跟對向的車相撞阿
不含LP,哪來LV?
假日=人多,狗多,車多
擁擠=車速慢
車道小人多,+協力車=速度更慢
文中的撞飛,速度飛快,等等的形容詞,我也只是看看,
協力車超難騎, 有空可以試試,
這麼大的撞擊,車也還不了店家
車多怎麼還能逆向正面撞.???




這種文章只是要事主出來花,醫療費+可能殘廢終身的和解費+道義上的賠償的費用
換作是你,你會出面投案嗎?
誰撞誰都還不知道, 但這篇是討錢文,我知道,而且是很大的一筆

網路上,認真,你就輸了

假日在擁擠的自行車 車道上會車, 協力車壓到了對向的車友的腳,造成腳部骨折,請事主出面釐清責任
這樣po才可以會有人出面啦 ,


a298 wrote:
假日=人多,狗多,車...(恕刪)

+1
只有所謂被害者躺在床上的照片及片面之辭就可以將人入罪?
比那些水果日報或數字日報還不如,
至少人家還會用事發現場照片來看圖說故事,
假日大白天那麼多人在河濱腳踏車道騎車都沒有任何人目擊?
撞了人還可以輕鬆的騎走其他車友真的都那麼冷血沒有人試圖將他攔下?
是否只是會車小朋友自己緊張摔倒?
是否有可能根本沒有連擦撞都沒有?
撞擊那麼嚴重當事人不會跌倒車子也沒有損傷?

各位魔人們以後千萬不要跟小朋友會車,
不然可能讓你傾家蕩產喔!
會不會連撞人的都不知道自己撞到人?

我是沒去過那邊騎車,但是有一次我到東豐自行車道騎車(第一次騎單車專用道),

原本以為會比較安全,結果發現

我才騎半小時,就看到3個單車車禍

我覺的自行車專用道,讓人有悠閒,安全的錯覺

所以有邊騎車邊聊天,也有騎速度感的,又有小孩亂竄

姑且不論誰對誰錯

*三種不同性質的人,放在一起的確很危險*



a298 wrote:
假日=人多,狗多,車...(恕刪)


11月23日是假日???

無薪假嗎?

台灣人對於車禍的觀念常造成很多冤案, 不是被撞的人就一定是受害者OK?
放任小朋友在單車來來去去的道路上, 父母才該負最大的責任吧?
今天要是騎士被小朋友A 到摔斷腿終身殘廢, 又該怎麼辦?
--- 宅? 你有得宅嗎? ---
去年耶誕節前夕,我小孩在巷口被一台休旅車「碰」斷了腿:二折。
當下他母親第一反應就是看兒子、抱兒子、送醫院。
我必須跟那些懷疑父親動機「放任」小孩被撞不去追事主的人說,當你真的有天遇到這狀況,你會知道甚麼對你是重要的。除非你自己把小孩推出去。
我前面說「碰」而非撞,這只是種情境的揣測,我也想對那些柯南騎士說,無論你揣測到底是怎麼撞、車怎麼倒.....為什麼會斷三折等等,事故的發生,那過程可以是很複雜,姿勢、力道、角度、個人體質都可以有不同的結果,不會是只有妳們關心或大力替肇事者辯護的「速度」而已,有人從十幾樓跳下來沒死,有人從三樓跳下來就蒙主招見,事情不能這樣以偏概全的討論,就算是通則,也會有例外。

去年,由於小孩媽媽當下只顧處理孩子,肇事者有下車,看看之後就走了。相信我,那個時候你不會有力氣跟精神去與他爭論你車怎麼開、怎麼不多注意.....。
而我到警察局去備案的時候,已經是事發二天後了,比較幸運的是,在事故現場的巷子裡,有許多熱心的鄰居出來指證,後來也順利找到那位休旅車主。但當那位車主出面時,又全然一副是小孩在巷子亂跑,錯不在我的姿態。問他為什麼不在現場協助處理,他說她先去停車,停好車回去就看不到人了云云。講到後來,甚至也出現板上有些陰謀論網友的論述,我是準備討錢來的。我很想跟各位分享我當時的心境,沒有人想要拿甚麼醫藥費、看護費、精神賠償等等等,我只希望當時我兒子還可以活繃亂跳的叫爸爸,不是躺在醫院一直喊痛,而當你看到兒子打著石膏,連正常行為自理能力都因為病痛需要親人協助時,你不會想要任何一分錢。我很生氣有這樣的指控,當下我只當著警察的面說,如果肇事者這樣想,那好,我願意給他我剛開的數字的雙倍,請他把他孩子交出來讓我把他腿弄成二折。當然我們不能這樣做,我們的感情、精神的耗損與難過,絕對不是單純用金錢可以量化,我們也不願意去量化,但這會是一種沒有辦法中的辦法。

希望那位肇事者可以盡快出面釐清一些相關責任,更希望小女孩早日康復,小女孩的父母也要更勇敢面對未來的挑戰。

另外,自行車道該怎麼騎?誰該去騎?那不是這件意外的重點,那可以是未來政府施政的考慮選項,希望板上車友協助回想任何可能的蛛絲馬跡,那會是我們現在可以做的。
根本解決之道就是要盡快促使政府用心檢討真正的單車專用道
像淡水-關渡線有些路段實在是小的可憐,如果遇到一些人面獸心及自以為騎術很好的單車騎士時,就會常常發生狀況跟意外
而有些所謂自行車專用道也會常常有汽車跟機車闖入,有點行同虛設
只是個人力量太微小,如果能集合大眾力量促使政府有關單位重視所謂的單車專用道,或許有些意外是可以避免的
再者呼籲成人單車騎士要多照顧及留意一些小朋友
雖然他們騎的不好,但也要給他們極大的空間,畢竟沒有人一生下來就會騎車,如果想表現就請離開單車專用道去外面騎車
衷心起禱及希望小妤能儘早康復及心理復健
我們也要一同譴責那些不要自已以為很厲害的單車騎士,真正拿出良心來維護單車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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