擁擠=車速慢
車道小人多,+協力車=速度更慢
文中的撞飛,速度飛快,等等的形容詞,我也只是看看,
協力車超難騎, 有空可以試試,
這麼大的撞擊,車也還不了店家
車多怎麼還能逆向正面撞.???
這種文章只是要事主出來花,醫療費+可能殘廢終身的和解費+道義上的賠償的費用
換作是你,你會出面投案嗎?
誰撞誰都還不知道, 但這篇是討錢文,我知道,而且是很大的一筆
網路上,認真,你就輸了
假日在擁擠的自行車 車道上會車, 協力車壓到了對向的車友的腳,造成腳部骨折,請事主出面釐清責任
這樣po才可以會有人出面啦 ,
當下他母親第一反應就是看兒子、抱兒子、送醫院。
我必須跟那些懷疑父親動機「放任」小孩被撞不去追事主的人說,當你真的有天遇到這狀況,你會知道甚麼對你是重要的。除非你自己把小孩推出去。
我前面說「碰」而非撞,這只是種情境的揣測,我也想對那些柯南騎士說,無論你揣測到底是怎麼撞、車怎麼倒.....為什麼會斷三折等等,事故的發生,那過程可以是很複雜,姿勢、力道、角度、個人體質都可以有不同的結果,不會是只有妳們關心或大力替肇事者辯護的「速度」而已,有人從十幾樓跳下來沒死,有人從三樓跳下來就蒙主招見,事情不能這樣以偏概全的討論,就算是通則,也會有例外。
去年,由於小孩媽媽當下只顧處理孩子,肇事者有下車,看看之後就走了。相信我,那個時候你不會有力氣跟精神去與他爭論你車怎麼開、怎麼不多注意.....。
而我到警察局去備案的時候,已經是事發二天後了,比較幸運的是,在事故現場的巷子裡,有許多熱心的鄰居出來指證,後來也順利找到那位休旅車主。但當那位車主出面時,又全然一副是小孩在巷子亂跑,錯不在我的姿態。問他為什麼不在現場協助處理,他說她先去停車,停好車回去就看不到人了云云。講到後來,甚至也出現板上有些陰謀論網友的論述,我是準備討錢來的。我很想跟各位分享我當時的心境,沒有人想要拿甚麼醫藥費、看護費、精神賠償等等等,我只希望當時我兒子還可以活繃亂跳的叫爸爸,不是躺在醫院一直喊痛,而當你看到兒子打著石膏,連正常行為自理能力都因為病痛需要親人協助時,你不會想要任何一分錢。我很生氣有這樣的指控,當下我只當著警察的面說,如果肇事者這樣想,那好,我願意給他我剛開的數字的雙倍,請他把他孩子交出來讓我把他腿弄成二折。當然我們不能這樣做,我們的感情、精神的耗損與難過,絕對不是單純用金錢可以量化,我們也不願意去量化,但這會是一種沒有辦法中的辦法。
希望那位肇事者可以盡快出面釐清一些相關責任,更希望小女孩早日康復,小女孩的父母也要更勇敢面對未來的挑戰。
另外,自行車道該怎麼騎?誰該去騎?那不是這件意外的重點,那可以是未來政府施政的考慮選項,希望板上車友協助回想任何可能的蛛絲馬跡,那會是我們現在可以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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