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米與東東 wrote:...真丟我們單車族的顏面...
我們單車族是不是應該思考一下,是不是盡量不要做出那種會讓大眾看到的突兀違規行為,真的很難看啊,他們自己不覺得嗎?(恕刪)
這應該也是單車大頭症的另一個態樣吧
真是給它不明白,大大是第一天來到地球當人,還是第一次在台灣騎車、開車??
闖紅燈、超速、性侵、偷竊…這種事情常發生,很「平常」啊!
啊你怎麼不說
「機車闖紅燈,真丟我們機車族的顏面」
「總統a錢,真丟台灣人的顏面」
「虐殺動物,真丟人類的顏面」
闖紅燈不對,但是…
闖紅燈也沒有甚麼大不了的吧,幹嘛醬子義憤填膺呢?
動不動就給人扣個大帽子,好像是全民公敵似的,不好啦!
與其在這打嘴砲,你不如去要求民代立法針對單車違規加以處罰,還比較有建設性一點。

不過就是樓主騎單車並很守交通規則地等紅燈時看到一個騎單車的年輕小伙子闖紅燈很不爽
這樣也可以發一篇文吵起來
這等鳥事
每天發生在生活週遭裡多到可以用16進位來算了
不值得也不需要用放大鏡來檢視吧
如果要過度引申成單車騎士的榮辱
那就先管管打著01名義辦車隊的眾多所謂"車友"帶頭先做起吧!!

米米與東東 wrote:
這帖不回了不回了也來...(恕刪)
先在這裡佩服樓主的勇氣!!!捨身成仁!!特別以造口業的方式,專門規勸單車違規之人!
不過你這樣勇敢造了口業
會不會改天有人被你這樣直接且干犯造口業的方式規勸
發了火進而造了業,不是口業喔(你是受害者......) !
然後也上網來訴說一下心情?
另外
今天你騎單車 看單車的行為不對就去造一下口業
就上來網路宣告你的豐功偉業?
這樣有沒有很高興??還要人家來這邊跟你對號入座???來了又怎樣???大戰嗎????根本就是來找戰的!!!!
還說啥不回了......你當初就該想清楚!
再者
你應該也會
騎機車 ,開車,走路當行人吧
那麼看到上述車輛或行為人做出會讓你想要造口業的行為時
你
是不是應該比照辦理呢????
還是單車比較容易讓您鼓起勇氣去造口業呢????
蒼蠅比較好打.....還是老虎比較好打呢?用意良善???還是軟柿子比較好吃?
反正你都要看對方的塊頭了....看來軟柿子比較好吃......口感不錯吧?
闖紅燈固然不對,但看你阻卻對方的方式實在很......不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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