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ssued Number) 97.05.12.北市工水管字第09762478800號
處理情形:
(Case Status) 親愛的市民您好:
關於您所問的問題回復如下:
親愛的市民您好:
目前河濱公園自行車道多為人車共同使用,有關您建議保障行人安全方面:本處將函請本市交通管制工程處於河濱公園自行車道設置『行人優先,共同使用』之標誌牌,另本處已委託顧問公司針對全市河濱公園自行車道進行整體調查與檢討,俟調查與檢討完成後將分期分段對寬度不足之自行車道進行拓寬,若有造成您的不便,甚感抱歉。
十分感謝您對市政的關心與建議,如有其他意見歡迎隨時指教,最後 順祝
平安如意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水利工程處
陳情主旨 河濱自行車專用道
回覆單位 高灘地管理處 回覆日期 97/05/08 08:26
回覆內容 親愛的縣民您好,有關台端詢問河濱公園自行車道是否為自行車專用之疑義,經查本縣河濱公園主要提供大眾休閒遊憩使用,因受限於腹地,目前園區自行車道仍維持共用方式,尚請見諒。本處將陸續規劃及設置自行車專用道及人行步道,以達人車分流。至於設置限制車速標示部分,本處將後續規劃辦理,感謝您的來信建言。 承辦單位:養護工程科
對向有一家5個人,騎最前面的是媽媽!中間再來有兩各小孩然後是爸爸!最後面還有一各小朋友,約小五小六吧!
五個人只有爸爸媽媽有裝燈,當我騎經過時,爸爸後面的小孩突然超車出來,由於沒有裝燈加上那段剛好樹林茂密,所以非常暗,他出現時已經在我正前方約2-3公尺,我當下只能前後輪都煞車!就在一句"按",人跟車就這樣飛出去~
人撞在旁邊護欄,車則是前空翻倒地!
我爬起來,發現他們一家人竟然就給我走了..........當下牽起我的車直追過去!到了旁邊大喊!給我停下來!
那爸爸一臉怒氣走過來問說是怎樣,我就回說~天現在那麼暗為何要省這各燈錢!
這樣突然衝出來!若我沒煞下來~撞上了這該怪誰!
爸爸很不爽的叫小孩道歉!這讓我更狂!
我說:小孩是誰的!他知道跟不上要快追上!因為很暗他會怕!所以他想超到中間來!
你這當家長的不但不幫他裝燈,也不教他應該有的騎車觀念!
現在出事你又推給小孩!
小孩沒有錯!錯只在大人沒敎他~
爸爸很慚愧的道了歉!我則用和緩的口氣問小朋友:你懂了嗎?
他說:我知道了!
騎車運動一家和樂~本意無錯! 但是基本的禮儀跟規矩總是要敎好!
小孩都是寶!當然要呵護!所以更應該告訴他不要讓他有意外發生!
內文搜尋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