腳打車 wrote:
上法院去告他
名譽是無法用金錢斗量的!
如果你每天吃飽沒事幹那就可以去告他
如果你要上班並兼顧一家老小的生計
你告訴我你有那麼多時間跑法院嗎
名譽是無價的?如果你只是個學生或一般的市井小民名譽大概跟狗屎差不多
你以為法官會判對方要賠你多少錢嗎?
檢察官大概會在法庭上說:這只是小事你就跟他道個歉合解就好了,連起訴都不可能
如果真的去告對方大概會被檢察官先飆一頓吧
不過如果你是馬英九他兒子那情況可能就不同了
你應該會被起訴然後被判刑可能還無法易科罰金,然後在各大報的頭版登道歉啟事
可能還要你賠償名譽損失幾千萬
所以名譽是無價的這句話要看人,自己連個屁都不是的話那就別自抬身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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