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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BIKE大量停放機車格是否違法?

大大別生氣!下次把歐敗丟去紅線區就好了!

roem34 wrote:
當中午大太陽,你要...(恕刪)
gm3000 wrote:
自行車停機車格天經地...(恕刪)

問題是…有付停車費???

胖胖瓜 wrote:
最近看到一處機車停...(恕刪)


我家的門口,從星期一到現在,停了兩台obike....
到現在.....還在那裡,
鄰居的門口也停一台,停了兩天,被他拖去外面停。

胖胖瓜 wrote:
個人也是和您的想法相...(恕刪)

OBike服務是商業行為,也就是俗話說的"作生意";
OBike停放人行道就是"在人行道上作生意",如同"攤販",請問警察人行道上的"攤販"該不該取締。
至於停車格,是給繳了稅的大眾使用的,在你我要用的"停車格"作生意,是何道理?
主管單位,不要再怠職了.....

我也不懂,土地是國家的,為啥絕大部分要免費提供給機車族停呢?我汽車也有繳稅,為啥停車就要錢呢?

乾脆機車格也全面收費

gm3000 wrote:
自行車停機車格天經...(恕刪)


這樣想很有意思
不如拿汽車停車格來改吧,
這樣可以停更多台喔

jon8395 wrote:
我也不懂,土地是國...(恕刪)


因為繳的稅不是停車稅啊

機車沒辦法全面停車收費
主要和管理成本有關吧
就像汽車也不是每條巷弄停車都要收費一樣..

而且停車全面收費要真的做到
那至少黃線紅線等違規停車要抓嚴一點..
否則往往就是乖乖停車的要付停車費, 亂停的沒人檢舉就免費..

題外話, 就算紅線違停, 車上有人, 就算舉發也不會成功
因為警察會以勸導為優先
所以舉發違停要拍駕駛座
為什麼我知道?
因為曾經網路舉發過一台法拉利停紅線, 沒拍到駕駛座
警察承辦人親自打電話來解釋
以勸導為優先, 所以沒拍到駕駛座就不會開單..


占用公共資源營私利
連私人土地的機車格也被占
被我們社區管理員搬到車道上去

Open小開 wrote:
新北市已經公告禁停...(恕刪)


樹林區沒有禁止
我們這邊隨處可見一整排這種垃圾腳踏車在佔機車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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