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chaping wrote:
路上有坑洞/水溝蓋...(恕刪)
機車因路面造成輪框撞壞,造成受傷,有第三責任險跟國賠可賠,腳踏車只有國賠案例
機車因輪框製造問題,造成車體損壞賠償,有專屬的國家級金屬鑑定單位,還是可以賠,且確定為輪框造成損傷,民法是可以另行求償,
腳踏車目前沒有專屬鑑定單位,可能法官會難判定
有錯請指證,謝謝
sean8585868 wrote:
文章你是不是沒看完
這個蘇老闆不是已經承認自己的條款不夠精確了嗎
字裡行間也是有自省的意思在
不然,你還要老闆怎麼做呢?
規則是人訂的,不周全的地方願意改掉,已經足夠了
這筆交易只要雙方沒事了,那就好了,這件事還讓蘇老闆的保固條款更加完善,不是更好
lijen621 wrote:
有檢討修正就很有誠意了!我本身是狂騎輪組的使用者,對已修正的保固條款,足已放心,蘇老闆你OK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