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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補上現場完整圖)河濱騎單車竟遭釣客釣到~我上鉤了該怎麼辦?


JOE_HUANG wrote:
世界無不奇有
明明就禁止釣魚


第四點

樓主敘述的地方是禁釣的地方嗎?

Hugh_Ma wrote:
驗傷單去申請甲種的,...(恕刪)


釣客並非故意讓人受傷,所犯的無心之錯,若是已經盡力去合解,何需如此?若騎車的人撞了路人?那就去法院告騎士?
JOE_HUANG wrote:
世界無不奇有
明明就禁止釣魚
被魚鉤鉤受傷了,還不能報警? 報警是正確的(認同)
用人格保證,帶去敷藥怎知道會不會事後反悔? 把人都看得太壞了(不予置評)(恕刪)

你沒聽過嗎? 一朝被蛇咬十年怕草蛇
昏暗的地方要帶你去敷藥,怎知前面有無險路?
人生沒幾次能後悔,後悔後還有餘地,那就還好
連後悔都沒有,那~~~社會上例子很多,不用我多說
不過是小事一件

沒必要這樣浪費社會資源吧

而且以貌取人也不太好

是不是好人最好你看得出來
基本上就只是件個人小意外
也要搞這麼大?
現今社會媒體盡報些小事爛新聞,媒體有問題之外,
從本文可看出許多人"態度:也很有問題,動不動就說告,
勸樓主得饒人處且饒人
參觀我的blog http://mygino.org
釣魚甩竿原本就是注意有沒有其他人經過,只能說樓主真的只能說很倒楣遇到青仔叢

d1994830715 K大 wrote:
這篇有機會上新聞嗎?...(恕刪)


公理論 那邊不能釣魚 你找媒體上新聞 只是她倒楣

警察加強巡邏 這樣而已 至於有沒有辦法杜絕 只有你自己清楚

因為你會再哪騎單車 如果你再遇到他 或許你也只能 氣在心裡

如果不是她是別人 我想你能如何 順手拿起電話檢舉嗎??

就看你自己怎麼想了!!

至於私理論 你受傷了 她送你去醫院 急診 本來就應該 你也報警備案了

過失傷害 屬 告訴乃論罪 你告她 去到法院 我想法官 也是叫你私下和解!!

如果因為這樣 你要她坐牢或留下案底 我想有必要嗎??

不要因小失大!!

再者PO上01論壇你的訴求又是啥麼?? 我也搞不懂!!

深眼皮 wrote:
第四點樓主敘述的地方...(恕刪)


根據您提的規範說明跟樓主的事發地點來比對.這地點似乎是開放並准予釣魚的場合...

根據規範裡面記載.這一段大多是在碼頭範圍20公尺以內才有禁止釣魚的規定...

小弟印象.事發地點週邊百公尺內.應該是沒有碼頭.所以這段是開放釣魚的..

不過.不管有無禁止.發生這種事情.都只是運氣不佳的單純意外事件.實在無必要擴大解釋...

tsai5059999 wrote:
公理論 那邊不能釣...(恕刪)

叫大家去河濱休閒時要小心
不只要防範路上的三寶還有旁邊的釣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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