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ICE 1502 wrote:
不要誤導,自行車原本就規定只許騎慢車道...(恕刪)
我"記得"你所言無誤 確實是"原本"
但現在已經不是了 確實已經改了
"只有"無標誌與標線的人行道 自行車仍禁止進入
很多地方的人行道都被裝了標誌 或畫上標線了
有些路口 也有畫上了自行車穿越道
上面兩塊都不叫做"慢車道"
"只許"的情況 已經變過去式了
而且公家機關樂於改變
不過當然 人行道上的行人路權最大
慢車在人行道上 均應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
RICE 1502 wrote:
不要誤導,自行車原本就規定只許騎慢車道...(恕刪)
squarec wrote:
整棟大樓看下來,似乎...(恕刪)
ct412133 wrote:
但是縮減汽機車跟用路習慣的根本...(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