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60征服全世界 wrote:
反對單車限速25公里
但贊成自行車道限速的政策
要不就多設一條快車道(到時又有人批浪費錢)
以目前常見的問題
1.單車並排
經常2人甚至3人以上並排,路你家開的?
2.速度落差過大
有的騎35,有的騎15,相信慢的多過於快的,快的人只能在一堆慢的人之中攅,不出事才怪
3.用路人行車禮儀不佳
相信我這樣說又要被砲了,但至少左、右轉之前看看後方來車、超車前響個鈴鐺提醒前方用路人,這些並不難吧,保護別人也保護自己阿
我覺得你要騎快就去馬路上阿
相信應該沒人看過馮某凱或蕭某玉選手在自行車道上以40幾的速度在團練吧
台灣的自行車道就是這麼大條而已
不要只會在自行車道上刷70幾歲的阿伯卡
要就前面騎50你還有能力直接超車
至於"以路段限速為主"的政策
我認為並沒有不對
汽車、機車都遵守了自行車憑什麼不遵守
自行車並沒有比較大
我也是自行車騎士
我也喜歡在馬路上飆速
我也會闖紅燈
但在你享受速度快感時請想想汽、機車駕駛們
你不會想要在你開車上班路上
一位騎士在你面前摔車害你撞到他還要賠錢
在你闖紅燈的同時請低調點
沒車的小路口就算了(僅個人意見,正義魔人別砲我)
有些連東區那種大路口連看都沒看就衝
想想在你衝到50幾的時候一個阿伯在你面前闖紅燈
害你速度要重新加起來的感覺
對那些汽、機車駕駛也是一樣的感覺(恕刪)
我也贊成河濱限速
但是我覺得要設35(如果25+-10就沒差
但是進河濱還是要戴安全帽
車燈
尾燈
這些基本配件
沒抓到就開罰
並請出河濱車道
累犯者重罰
但是在公路單車就是比照該路段的限速
安全帽要戴
車燈/尾燈要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