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有看到這則新聞的記者是如何騎車?
很明顯根本就是把前變切到最小盤!!
有誰看過在河濱公園踩這麼快只有19km/hr的??
配合政府也太誇張了吧!!
哈巴狗!!
我覺得在自行車道抓超速其實是應該的
畢竟那是屬於大眾的自行車道
有車齡很久的車友,也會有剛學會騎腳踏車的小鬼和年紀大了騎不動的老人
並不是一個讓選手練車的地方
有一個速限在的話
相對的就可以保護所有有資格使用自行車道的人的安全
不會因為有人騎太快而來不及反應造成意外
不然如果有人在自行車道騎這種車

雖然它也是純人力的腳踏車
但是它平路就可以騎到130了而且還有殼
就算是環法等級的選手在前面全速騎
也一樣會被追撞撞死
更不用說一般車速30上下的車友了
這樣騎公路車的選手不就跟騎輔助輪的小鬼一樣是活動路障?
有一個速限在就相對的可以讓環境更安全
不過相對的
如果在仰德大道等等的山路還設速限去抓
那就不太合理了
畢竟如果腳踏車遵守自己的速限
相對於其他在同一環境之下的車輛,腳踏車就成為活動路障
反而容易造成更多的意外
雖然出發點是美意,希望大家騎腳踏車騎的更安全
但是處理的方向錯誤反而容易造成反效果
應該是要鼓勵大眾去使用更安全、更穩定的車型
不要再騎脆弱又不穩定的公路車
而不是不斷的限制騎乘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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