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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bike 真是人間兇器


tofuskin wrote:
公共政策應該是做到服...(恕刪)


Po 在自行車版就慘了...

說真的, U-Bike 不是亂源, 是騎的人, 但! 騎 U-Bike 的人有很大比例都是有問題的!
一大堆騎人行道/騎樓, 很多還會按鈴逼人, 因為這些人平常都不騎自行車, 就像那些假日才開上高速公路的傢伙一樣, 亂七八糟!
通常我遇到騎樓逼人的, 就只有一個方法, 走在中間死都不讓, 還放慢腳步, 真的撞到, 我一定驗傷告求償 (通常去醫院驗傷, 即使 X 光照不出來, 但你一直喊痛, 醫生也會開)

樓主的做法有些爭議, 但我可能也會這麼做!
88091650 wrote:
我比較想知道他敢不敢...(恕刪)

腿力強不代表會打架...
緊急避難 這法則,不知是否有用?

tofuskin wrote:
公共政策應該是做到服...(恕刪)
車子塞車就來個輾車.
路上有人騎腳踏車'有可能'撞到就踹他.

台灣大概就是這樣吧...
還好不是碰到沙石車..可能要用郵覽車去撞翻了..自行車應該要小心路人..不過有帶小朋友的家人也要多加留意...
腳底下穿的鞋子真是人間凶器

樓主想要的應該是責任險吧!
anwu945 wrote:
版主都提到"香堤大道...(恕刪)

信義區的"香堤大道"本來就劃設自行車專用道,自行車是可以進入的
不只有香堤大道有,ATT,101,華納威秀等,整個信義區幾乎都有自行車專用道,
專用道並非專為U-Bike而設置的,在U-Bike未建構前,早在7~8年前就已經完成劃設了(沒記錯的話!),
雖然有自行車專用道可騎乘,還是以行人為優先的!!!
ps.樓主說Ubike是人間兇器~~別牽脫 !~
~~真正人間兇器是"人",是"嘴"~~



如果我租車開去撞死仇人

對方必須先告我的租車公司?

這種邏輯之下

認為女兒可能會被撞得很嚴重的證詞可性度會降低很多
樓主射後不理???
完全看不懂原OP的邏輯

還特地去查了一下香堤廣場
看起來是人車共行的道路

話說時速10大概就慢跑的速度
我是不知道的,是能怎樣撞傷你的小孩

除非是沒在看路,不然怎樣也能都反應過來
(看原OP都還有時間反應把人踹飛)

事情鬧大的話,原OP不見得站得住腳


題外話,有些父母要是真的擔心小孩
就不要放任小孩在人車共行的道路上
熱情奔放的亂跑,互相尊重一下不是很好
感覺現在路上騎著UBIKE的大多本身都沒有腳踏車

自然也不是這麼常騎車,少騎車在道路上的觀念跟技巧與反應自然就弱一點

還有許多 老子/老娘現在再騎車你們不要給我擋路 的這種人

前面有人不管三七二十一先按他鈴,沒注意到或是沒有閃開就直直鑽過去或撞上去
(個人被硬鑽的撞到過一次)


題外話,目前這樓看下來似乎一堆人見獵心喜轟原PO轟得很舒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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