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順手牽車的偷車賊

linx0185 wrote:
我比較好奇的是為什麼您不把車上鎖呢??(恕刪)


我覺得這個觀點很奇怪,
如果你被搶劫,
警察卻跟你說你幹麻帶錢出來呢?
你怎麼想?
不能說沒鎖車的就應該被偷吧!
裝個防盜器吧!
21~22年前小弟也曾經存了很久的錢,買了一輛跑車,也為了怕被偷,為自己的車裝了自製的防盜器。
因為是電子科的,所以自己以7473的IC加上簡單的電路,及微型按壓開關,自己捲的彈簧,遙控車電池,防盜喇叭,組合成一套防盜系統。
機板部分因為做的很小,直接藏到車把末端,剛好末端的塑膠蓋有個小孔,裡面就是微型按壓開關。
其餘線路大多經由車身管內鑽孔走線,除了活動的龍頭部分一小節外露。
電池就用舊水壺裝著,底部出線直接進車管,所以外表看不出來,唯一看得到的防盜喇叭當然是裝在大齒盤旁的踏板軸心處。
原理就是停好車,往車把的切換開關壓一下,設定完成。彈簧及另一端的細線當作震動開關,只要有人碰到就會啟動警報。
當然啦!電路上用簡單的RC充放電替代時間設定,固定大約叫了將近十秒停止,這就是小弟的自製防盜器啦!
在當兵前因為有了防盜器才免除了被偷的困擾。
自行車裝防盜器,任何人亂動保證嚇到,絕對超乎一般人想像。
說真的,進商店買個東西,就算車子貼著商店玻璃停放,還是一堆人會摸他一把,常常引起周邊的人注意。
其實當時還有加裝了兩顆大顆鐵製蜂鳴器,當作喇叭。煞車手把座外套著的橡膠套,兩邊內側也塞進了很薄的觸摸按鈕,所以右手一壓有喇叭響,左手一壓有防盜響。讚吧!
就算朋友看到,沒特別告知位置,真的是沒人找得到兩邊的按鈕及防盜切換開關的。

當兵時小弟當艦艇兵陽字號的艦長知道後,還叫小弟幫他的車子加裝防盜器勒,但~車子不一樣啦!複雜多了。
不過車子還是在某次的颱風天緊急出港,來不及充電的情況下,不見了~
jovi00001 wrote:
這個論點不對喔!!

因為我們沒有鎖好自己的車子所以引誘人家犯罪嗎?


今天車子被偷之後 反而去怪車主沒有上鎖?這是什麼社會啊!~~~


偷竊是犯法的
偷竊是不道德的



但是
你會將價值10K的手機放在麥當勞外面,然後進去麥當勞吃東西嗎?
你會將名牌包包放在麥當勞外面,然後進去麥當勞吃東西嗎?
你會將機車鑰匙插在機車上,然後進去麥當勞吃東西嗎?

雖然只是防君子不防小人,大家都知道小偷想偷機車照樣會開鎖,
但大家應該都還是會鎖機車吧?
那...為何不鎖單車?

我絕對沒有責怪車主之意,只是想說
舉手之勞,可以減少一些(不是全部)不必要的麻煩.
也能避免某些人身傷害(例如踹人或是被小偷反擊等等)



IvanoLee wrote:
如果你被搶劫,
警察卻跟你說你幹麻帶錢出來呢?
你怎麼想?
不能說沒鎖車的就應該被偷吧!

1.將一疊鈔票摺好,放在口袋中逛街
2.將一疊鈔票握在手中逛街
3.將一疊鈔票放在離你一公尺外,用眼睛顧
三種狀況有很大差別...
大家都知道騎摩托車時不要把背包側背,以防遭搶
但無論如何,萬一被偷被搶,當然是那個犯法的歹徒應受法律制裁.

ark1688 wrote:
还好你是成年的壮丁,...(恕刪)


若法制有像你說的這麼嚴格
奇怪
那我們台灣的罪犯怎這麼愛跑到中國

wantrv+01 wrote:
某天在走路回家,發現...當他發現我走到旁邊時,抬頭看了我一下,繼續他的動作....

我問:這是你的車嗎?

他還是不理我,繼續動作....(恕刪)



遇到這種事~ 當然馬上把它拎到警察局去啦~ 我最痛恨小孩子從小不學好了

千萬不要給它一頓揍喔~ 不然版上會有正義魔人來說話的
法蘭克1019 wrote:
這段話很有問題
在大陸工作這麼多年以來
我怎麼從來不曾知道大陸的治安好過台灣
就我所派駐在的地方吧 聽說五一期間有五十餘人被搶或被殺傷 其中有三人死亡
也就我所知 在這邊搶劫偷竊現行犯抓到頂多在派出所關個三天就出來了
所以這邊的治安跟你所說的差異太大了
請不要散佈謠言 大家的眼睛是雪亮的
也請不要說什麼愛她恨鐵不成鋼的話語 那都是屁話而已 台灣就是台灣 不需要別人來爱它才会恨铁不成钢!


原諒那無知被封閉思想的大陸人啦..
有去過大陸工作的都知道..大陸的治安要跟台灣比還差的遠..
有朋友在天津被搶...報公安..公安三小時就破案了..
破案速度之快的..但..抓到的人跟當時搶我朋友的人不一樣(抓人頭來抵)
還直要我朋友結案...重點..錢呢..不見了...這就是大陸的治安..

離題了..回到單車...
個人覺的樓主的行為沒有對錯..
如果是我..我也是會踹下去的..我想這是大部分人會做的事
單車放在店門口..沒上鎖表示人在附近..還敢偷..這是個白目的小偷..

還有跟樓主報告一下..小惡魔站這裡有許多高道德..思想比較高尚的正義魔人
沒上鎖..踹人的部分..就帶過吧....不然會有許多批判的



1.對於現在不法之侵害,而出於防衛自己或他人權利之行為,不罰。但防衛行為過當者,得減輕或免除其刑,刑法第23條定有明文。所謂的"權利",包括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等。
2.本案中依據版主所述,行為人出於竊盜故意,意圖竊取他人之動產,已該當刑法320條之普通竊盜罪。且侵害行為尚在實施中,自屬現在不法侵害。
3.因此,版主大可對其主張正當防衛,用腳踹應該是具備必要性及有效性,因此可以阻卻違法。簡單說就是是合法的反擊。
4.如果對方因防護贓物、脫免逮捕或湮滅罪證,而當場施以強暴脅迫者,以強盜論。搖身一變成為準強盜,法定刑立刻跳到五年以上。

不過,還是如同其他大大所說,要小心對方是否有武器啊....

因為單車鎖了
一搬就走 一拖就走
若跟別的東西鎖在一起
要把零件拆下來太容易了

機車的話應該就難搬走
除非叫拖車
也很難把零件拆下來

所以樓主選了一個方式
其實也等於把他自己當成是個鎖
鎖的形式有很多種
他用視線當作一種鎖
去顧車
我覺得這種鎖比任何一種鎖都來的可靠

況且樓主不是沒鎖然後都沒顧
然後再來抱怨車被人偷
若是這樣被偷當然就是活該
polarbear7 wrote:
你會將價值10K的手機放在麥當勞外面,然後進去麥當勞吃東西嗎? .....(恕刪)


通常這類的文章我都是潛水....不過你舉的例子也太不符合實際情況了吧!
如果手機跟腳踏車一樣大台的話! 我相信也不會有人把它帶進麥當勞的....
其餘的論點,就沒異議了! 偷竊絕對是不對的
鎖雖然防君子不防小人....但是我認為鎖只是用來拖延時間的!
只能說.....踹得好.....:)
今天有小偷到你家偷東西,
被抓到,街坊鄰居出來,他還要跑或是變成用搶的,
不用打的,莫非要道德勸說?求他去警察局投案?

樓主的偷車賊,到後來不放車,變成搶車賊,
不過恭喜樓主保有車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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