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我也是挑大紅燈(須待轉)才停一般T字路口,沒車我大都直接直行除了大部分是我自己不想等之外單車路權在台灣比較模糊是另外一個讓我想這樣做的原因他介於行人和機車之間直行的時候就像路人靠邊走另外單車也可以騎斑馬線,上人行道也可以跟一般機車一樣我想會有人憤恨不平不過我只是單純跟大家說我的理由至於發生車禍,我想只要是違規在先的,歸屬一定是先違規的一方遵守規定的機車駕駛是不會被規責。最後我自己私心覺得單車路權是比較偏向行人的部分因為相對於機車甚至電動車他實在太慢,行徑也太不容易讓後方來車掌握(單車騎乘當下也難以掌握後方車輛動向)所以我自己在路上騎,我會靠很旁邊因為我知道馬路中間有腳踏車在騎真的讓人很不爽與其吵不停紅燈去檢討馬路上單車並排行駛與單車行駛馬路中央的問題。(我想長騎北市中山北路機車道,大家應該知道我在說什麼)會對於整個道路安全與順暢有更大幫忙。PS..要炮就炮八..這被罵我也認了!沒什麼好反駁
記得小學的時候,有一篇課文是教育小朋友遇到紅燈,就算沒車也要停下來等紅燈結束,因為要尊重那一盞燈,尊重它的工作,結果都已經快40歲的人了,還一直忘不了這件事,每次騎腳踏車遇到紅燈就乖乖停下來等,有時候在比較偏僻的地方,就像個傻子一樣在等紅燈,看著一堆車直接呼嘯而過.....哈~那篇文章就像定身咒一樣,讓我每次遇到紅燈都不由自主停下來等.....orz
這篇文我最後回覆了,我有單車汽車和機車汽車罰很大,OK我絕對不違規也不超速機車我承認偶爾紅燈右轉單車我看沒車沒人就過但重點是,我開車騎機車過路口不管紅綠燈一定都是減速,轉彎不管紅綠燈也一樣禮讓因為這是責任,有駕照的義務駕駛人如果只了解紅綠燈與法律責任,只能說層次低到了路口就是該尊重衝出來的路人或是騎士,禮讓是不二原則這是道路駕駛者基本的包容與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