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騎腳踏車被撞 還被開紅單


linklist wrote:
求償個屁 你的紅單被...(恕刪)

紅單上已說明一切。
下次勇敢點,直接騎上禁行機車那一道,就不會被機車撞了。
看看這一篇是否受記者先生小姐的青睞摟!!!
a3619453 wrote:
第七十三條(慢車駕駛人之處罰)
  慢車駕駛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三百元以上六百元以下罰鍰:
  一、不在劃設之慢車道通行,或無正當理由在未劃設慢車道之道路不靠右側路邊行駛。
...(恕刪)


我看苦主的圖應該是有畫慢車道而且是2條
既然有畫慢車道,那騎在慢車道哪一邊應該都無違法
除非苦主騎的那一條不叫"慢車道"

所謂不靠右側路邊行駛是指無畫出慢車道才適用吧

建議先釐清騎的那一條道路到底是不是叫"慢車道"...確定是..就去申訴吧

不過還是建議自行車盡量靠右騎比較安全
這次被撞還有機會申訴
下次被撞可能連申訴都來不及
http://tw.myblog.yahoo.com/abaama/
不論什麼車,慢車應該往右靠,這不是常識嗎? ^^
我很喜歡騎單車,但看到單車騎士這麼騎(除非有特定因素)或是闖紅燈,都覺得很丟臉...
e.g.中山北路/南路 到台大醫院附近那段,有幾個歐巴桑或車友常會騎在中間
對了! 讓我想起前一陣子新聞看到的~ 開車看到一個人在路旁,減速停止了,那個人還撞上來(假車禍)...(對不起! 我有這種聯想該檢討...)

et7899 wrote:
你好厲害我都看不出來
我女兒小學而已都知道腳踏車不可以騎那裡
罰三百真的太少了


因為我對他的思考邏輯很有興趣(怎麼會有人想自婊的!)

所以看了一下他的其他文章,看他表達方式,應該是讀過點書的~~


tonysh71 wrote:
等會一定會有人說汽,機車也都會違規...等等
....(恕刪)

在重機版看到最多
abaama wrote:
我看苦主的圖應該是有...(恕刪)

樓主騎的那條不是慢車道吧?
慢車道不是以實線劃分的嗎?那是快車道吧?

自行車只能行駛在慢車道或是最右邊(若沒有劃分慢車道的話)
機車則是可以行駛在外側快車道以及慢車道
來源:http://168.motc.gov.tw/GIPSite/wSite/ct?xItem=2334&ctNode=1373&mp=1

就我看樓主畫的圖,三條都是快車道
跟下圖車道很像

a3619453 wrote:
樓主騎的那條不是慢車道吧?
慢車道不是以實線劃分的嗎?那是快車道吧?


那紅單不是應該開自行車騎快車道的罰單嗎??

研究http://168.motc.gov.tw/GIPSite/wSite/ct?ctNode=1373&mp=1&xItem=2320後

1.白實線是劃分快慢車道
2.白虛線:車道線,引導車輛行進。
3.
未設置標誌或標線規範機車行駛車道的路段,請依下列規定:
1.已劃分快慢車道的道路:
(1)雙向道路得在最外側快車道及慢車道行駛。



用法規和苦主的圖判斷


車禍點應該是屬於機車可以騎的快車道

所以
1.確定違規
2.紅單違規事項寫錯了...

http://tw.myblog.yahoo.com/abaama/
PSC111wrote:
可逼機車車主出面和解...(恕刪)



不要亂教..以刑逼民..不是每個各案都適用..

以樓主畫的圖來說..除非是最右邊車道有停車或是障礙物..

不然怎麼告樓主都輸..事故原因至少佔8成..

現在是講求路權的..在對錯很明顯狀態下..對方車主很難有刑責的..

要是告上去..在調解委員會..那邊因該會被解調員就被打槍..

樓主能申請的頂多是強制險受傷賠償醫藥費等..

這也是保險公司跟樓主談而已..對方車主根本可以不用鳥樓主..頂多有個道義責任
幾年前到高雄中山大學,那時高雄捷運還沒完工,原本一條大馬路變成臨時單行道,
不巧遇到警察攔檢,才知道我逆向了,於是問:要繳多少錢?他沒講,叫我去問郵局
。今年在家附近,被躲在附近住家旁的警察攔檢,沒想到偏僻的路邊,也有警察在開
罰單,這次我又問:要繳多少錢?他回答:900元,還指著地上一條白色的線,我騎
的方向和箭頭相反。所以是地上的交通標誌要重新規劃,這樣才有屬於腳踏車專用的
車道,也不用和路人爭道。

p.s.兩次都因騎機車逆向被開了罰單,只是這次要多交給監理站10元手續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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