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認為~如果台灣的法律可以保障駕駛人或機動車駕駛人,在"與單車事故中如對方闖紅燈須付全責及賠償事宜"那要不要闖紅燈就是看自己的認知嚕!!台灣目前的法律就是"死者為大"~"受傷者比較有贏面"!!我就有機車與機車的事故中被判,應注意而未注意.............(對方闖紅燈撞到我我怎麼注意他)看來當初判我交通裁決的人書讀的不是很好,但是絕對很會做人,因為兩肇雙方都沒得罪
看看美日等先進國家, 就算沒紅綠燈, 有行人往路邊一站, 車子就停了, 路口的STOP, 都會停車再開...先進國家的闖紅燈率真的低!!通常落後國家, 國民道德較差的地區, 闖紅燈的比例就比較高....不知道, ....我們看起來會不會比大陸,.越南,泰國來得好???
如果大街小巷都是紅綠燈,你真的不闖嗎?等了半天也沒看誰經過的路口你不闖嗎?好不容易綠燈了剛好到下個路口又紅燈了,你不闖嗎?在這發言的大哥你真的很有耐心等紅燈嗎?摸摸自己良心再說吧!滿街的紅綠燈,燈號控管的一蹋糊塗,真不知納稅養這些人做啥用的,其實有些紅燈是讓人實在看不過去才闖的,但這些鳥事誰會幫你處理,情理法對這個社會已經脫節了,只知守法而不知合情合理就是現今社會的寫照。
闖紅燈一點也不會嚴重,闖紅燈罰則才4位數換句話說闖紅燈的命只值4位數並不是很高,所以不嚴重小弟偶的命不只4位數,所以闖紅燈這事很嚴重國家立出來的罰則決定國民的生命價值闖紅燈罰的不是很高,所以闖紅燈被撞掛的人當然也不值被同情我比較同情守規矩的人還要被不守規矩的人坑錢阿到底闖紅燈嚴重與否請先立下切結書放棄法律先辨權,一切後果自己承擔,不得向對方要求所有求償然後請站在大馬路上等待路口紅燈亮起時,把眼睛閉上勇敢的往前最好是用走的,不要騎車<===先試用走的看嚴不嚴重事前請請好誦經團當場誦經讓你一路好走
denny.w wrote:那在不危及他人生命危...(恕刪) 這個解釋不錯喔在不影響他人生命安全下單車也能上高速公路,避免遭後車追撞騎路肩就好單車後面請記得掛上(請勿急踩煞車以免後車追撞)這樣一來就算被壓到汽車也不會撞成一團<===避掉危害他人生命安全嘗試前請先請誦經團在交流道誦經,然後一路好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