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民代或是媒體一同去報案,尤其像是這樣的案件,我前年單車無車日騎車到市政府參加市政府辦的單車嘉年華,很諷刺車竟然停在是市政府門口(上兩道鎖)被偷,去報案警察叫我回居住地的警察局報案,回居住地報案警察又叫我回發生地報案,我最後用網路報案,同時寫信到市長信箱,公文往返過了四個月後,我居住地的管區音未收到上級公文才叫我去派出所做筆錄.....真的很鳥,小市民就這樣要不就透過媒體,不然就只能靠有力人士幫忙,別說人民保母會幫你,有時去到還要被羞辱。
eballe wrote:女性朋友請小心!!不...(恕刪) 應該請警察先在事故現場調兌監視器只要你講的出特徵也許有機會,例如安全帽什麼色、車子什麼色、車牌、穿的衣服、身材體型之類能描述多少就講多少,之後警方會約談該名嫌犯,如果沒有直接証據通常都只能用嚇的讓嫌犯自己說出
小弟認為再次去找警察是沒用的~~只會有更高的長官出來摸摸你的頭而已~安撫妳的心情~~換過說法讓你不要報案而已~~~最直接的方法就是找媒體 找 水果~~讓記者幫你出口氣~~我覺得這個警察的作為比色郎更可惡~~~~
小弟也覺得你被吃案了!!建議的方式是當下以手機報案,並至明亮處等待警察到現場!!依照小弟最近報案的經驗來說(路上看到車禍及自己的車禍)隔天就會有警方人員回電詢問員警態度,以及處理情形!!因為手機報案是會錄音以及留下記錄的...大人比較不敢吃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