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avitm wrote:各位車友大家好!本所...(恕刪) 抱歉喔!台北市政府警察局.文山一分局.復興派出所(位於木柵路1段54號考試院旁)經查正確電話是:復興派出所(02-2936-3609、傳真機02─2936-7140。)若需進一步查證可電:文山一分局-分局長室(02-2939-4098)文山一分局勤務中心(02-2939-5734)文山一分局偵查隊:(02-2939-5272,02-29390538.)
wufa0906 wrote:抱歉喔!台北市政...(恕刪) 本所電話是 02-22367140 02-22363609(兼傳真) 才對wufa0906大大可能搞錯了~~在此澄清一下謝謝鄉民們的熱心~~
有沒有人認識這警員的主管啊?替他稱讚幾句,最好是加他考績等等的,一方面是鼓勵他,另一方面是激勵其他員警對抓失竊單車的重視。(我是不懂警察內部獎勵制度,假如不行主管公開口頭稱讚也可以)不然抓單車跟抓重大偷竊案搞不好抓重案比較被重視,比較容易有考績。員警自然花的心思會比較在那邊‧‧‧‧小弟是用比較現實的角度去看這種事。我了解身為人民保母的警察不行用這種大小眼觀點來對待事情!01上的正義魔人不要罵我‧‧‧我朋友剛好車子在北市市政府附近被偷,我本來叫他報案,他想說報案怎麼會有用!畢竟一般人會認為警察應該不會鳥這種小事,沒想到還真的被條子伯伯找到!找到就算了,還熱心PO招領!我朋友就是這個文章的受惠者,真的是超感謝的!!做好事就是要獎勵!不只在01上用回文的獎勵,也希望在他工作上能有實質的獎勵!人都是需要被誇讚的!
飛翔的豆娘 wrote:自行車放地下室被偷,...(恕刪) 豆娘大大您好:您反應「下崙路與興隆路常有人喝酒喧嘩」乙事,本所收到了,這個區域是木柵派出所管轄區域,但鄰近我們派出所,也常有民眾跟我們反應,所以我們也常協助處理。這個問題有在本分局治安會議及市長與民有約中,提出研討過,因公園係屬開放空間,所以沒有法律可以限制民眾在此喝酒,但如果民眾高聲喧嘩,只要有民眾不舒服,配合警方提出檢舉,倒可以用社會秩序法予以罰款。因為本人也是住在這附近的居民,您的感受,我能理解及體會。這些人的存在,如果失序確實會對婦女或小孩有潛在的威脅。所以針對這個問題,以我個人在萬華地區處理遊民的經驗,未來是可以從以下方面來著手,跟你說明一下:(一)首先由警方加強巡邏,予以勸導,我相信一個喜歡喝酒的人,如果有警察在旁邊囉嗦,一定會破壞他的興致,但警察不可能24小時站在這裡,所以如果豆娘大大有發現,可以撥打至木柵派出所或通知本所,本所會派員協助或通知木柵派出所同仁前往處理。(二)針對他們隨地吐痰及亂丟垃圾,我們會通知環保局此事,予以列管,但如豆娘大大行經此處,可以撥打1999,我相信環保局一定會派員前來蒐證,予以罰款,多罰幾次,看他們還有沒有錢喝!(三)本人再跟里長溝通看看是否能將公園旁的石墩撤走,讓他們沒有地方可以住,如果坐在地上,我們就可以用阻礙行人通行趕人,另外看看是否可以設置障礙物、增加照明度來減低他們來這喝酒的念頭,我相信一個喝的醉醺醺的人絕對很討厭刺眼的燈光。希望未來透過相關單位的整合,加上如同熱心的您舉報,看看是否能把此問題解決,還給大家一個清幽的環境,但因為這個問題,沒有辦法立刻以法律等強制手段去處理,只能以行政手段去干預,所以可能需要一點時間,這點需要您能體諒。另本人係98年1月份到任,到任以後,目前共查獲2次偷自行車的慣犯,很遺憾及抱歉沒有找回您的愛車,我們確實還有努力的空間。有關豆娘大大是將自行車放置於地下室,因地下室,警力往往無法延伸至此,故未來,如果豆娘大大覺得居住的地區,治安有明顯變壞的情形或者發現可疑人物常在此逗留,相信您熱心反映,我們馬上可以變更巡邏路線,增設巡邏袋,加強巡邏密度,藉此讓治安回復平穩。最後小小叮嚀一下:(一)新購自行車時可自行標記紋身、拍照存證並保存購車證明及回寄保證卡,以利失竊後追查及尋獲後之返還查證。(二)如果住家地下室是無人看守或保全設施,加上不特定人進出容易,不建議將自行車放置於此,因為慣竊也是會作功課的,他們會觀察民眾的進出狀況,住家防衛力是否薄弱等等,再決定是否下手行竊。所以平時停放自行車時應加裝大鎖並儘量停放於明亮處所及管理完善之停車場(格),建議使用防剪斷或較不易破壞之硬式鋼材質鎖具,並鎖於車架或地上固定物,以降低歹徒犯案動機,增加竊嫌行竊難度。畢竟警力無法24小時在此出現,還需要大家多多幫忙一下增加小偷行竊的困難性!打了好久的字~~笨到忘了存檔~~故花了三次、一個小時才打完這篇!!希望大家都有一個良好的居住環境!!
havitm wrote:豆娘大大您好:您反應...(恕刪) 務實誠懇的確是解決事情的好方法;您的回答絲毫沒有隱匿或推託之詞,對於您的努力我們看到也了解了,對於下崙路口群聚喝酒喧嘩一事,其實只要在不增加負擔的既定巡邏勤務中持續予以勸導或關切,我想即可達到居民認同之效果;再次謝謝您在繁重勤務中撥空回答,我想,您的新到任的確是本區居民之福,謝謝!
支持所長啦!沒想到所長百忙之中還能用心做為民服務工作,實在令小弟汗顏!看到所長如此辛苦答覆網友問題,感動哩!支持!另外..wufa0906大大...您所po上來的電話是"空號"唷!那是七、八年前,復興派出所原址拆遷重建的電話,現在都沒有使用,還是以所長留的電話(22367140)才是對的,或者,請wufa0906大大再上網或直接打看看求證,否則您這樣更正,別人還以為這位所長是假的哩...
這樣的警察應該好好表揚才對最近有個好的政策,警察會到車店收自行車保證書去電腦登記,大家說好不好!!!真的這是好方法...但是有些警員真的另我傻眼,實際案例...一天A警員到車店收取保證書存跟,回警局作車架號碼登記,大家都很開心,警員願意替自行車車友作這樣的服務,大家繳納的稅金終於發揮正義了,不到半個月B警員也來收保證書,B警員發出驚訝聲..!!!只有這些?我在一旁也傻了,店家給予回答,因為沒多久以前才有警察來收過阿!!B警員說:不對阿這一區是我們警局的,只有我出來收...這下好玩了!!!店家描述了一下A警員的情況,B警員說:不對阿,你們不可以把保證書給A,他是不同管區的越界了,我在一旁看不下去了...我就說拉:這是你們警員自己在搶的耶,怪店家阿,有沒有搞錯阿!難道店家要自己分辨哪一間派出所是可以給哪一間不可以給?之後店家為了兩位警員都不得罪...只好自己將保證書存根分成一半,A警員來給一半,B警員來給一半,唉!!好好的自行車車身號碼建檔~為什麼要弄成這樣??大家應該把樓主的正義事蹟告訴所有派出所,這才是為民服務,搶業績~真是不良示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