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4

[呼籲請立即清除]愛護臺灣,環島鐵馬行請勿隨意張貼在標誌牌,燈桿或公有物上

雖然關閉了,但孤狗大神的加持之下
果真~~~凡走過必留痕跡.....



貓言喵雨... http://judymeow.spaces.live.com/
3C 奈米小咖咖 ^^
我也痛恨製造視覺災難的人
大家用力譴責提醒其他"不知者"不要犯同樣的錯

犯錯每個人都會,道歉是好事
如果當事人願意安排"除塗鴉之旅"就更好了
既然道歉了,就不必追殺了,張貼個人照片...就算了吧
當然, 資料還是留著
如果他們又再犯...
要真有誠意也是立刻環島清除。 不是發什麼道歉啟示.......

真是爛...看了很生氣

sinshi wrote:
這個網址還可以進去....(恕刪)

大大您還真是厲害耶..
不過.真的看不出他們道歉的誠意.
2分鐘之前點這個網址進去.還有看到2則留言.
2分鐘後..留言馬上被清除.
真的是....丟臉丟到家.
用拍車子和當地的風景不就可以當紀念了嗎?
這種方式好像沒品的國中生高職生去畢旅時 在各大風景區的刻字一樣吔

此風不可長..................
hoangell wrote:
犯錯每個人都會

說得好, 完全贊同
hoangell wrote:
道歉了是好事

說得好, 完全贊同
hoangell wrote:
就不必追殺了

如果他們是誠心道歉,並立即改正的話, 當然是如此

但他們現在正以火箭般的速度試圖抹去一切證據,
只有清除復原工作卻推到下次環島
(也許是明年,也許是10年後,我看大概是沒有意思更正錯誤的推托之詞吧),
我們不應該要求他們負責任更正錯誤嗎?

除非他們提出更正錯誤的合理時程,比如兩週內清除完畢,
否則他們不願意負責我們就強迫他們負責吧!
就讓執法機關執行他們的工作取締不法
網友們就善盡好國民義務協助執法機關提供證據吧

按照我觀察他們的回應跟舉動,
我覺得網友們應該可以開始向執法單位舉發了

vince51 wrote:

說得好, 完全贊同...
但他們現在正以火箭般的速度試圖抹去一切證據,.....(恕刪)

速度之快令人訝異.
整個部落格完全變了.
文章全刪(或隱藏)..
既然找到凶手乾脆就去檢舉告發好了
與其等待該車隊下次遙遙無期的環台之旅
倒不如請他們繳點罰金
讓各地縣市政府清潔隊代勞
也免得他們舟車勞頓
而且我覺得該車隊還設計貼紙
顯然事情不是欠缺考慮這麼單純
好像很多人都騎車騎到缺氧
然後做出很多小孩子的事情
如:闖紅燈、亂丟(留)垃圾、噴漆...
這樣說好像又對小孩子不公平
真是很抱歉...
勿以善小而不為;莫以惡小而為之。
有沒有人認識他們?

公告他的資料,全省動原去拍照檢舉他們,他們不清就罰死他們

真是夠了,又是哀臺灣!!說:哀臺灣!!就可以亂貼嗎?

查出他們的資料,大家一起檢舉他們,罰死他們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害陳情網路受理系統這是檢舉地方,柯南您該出手了

油俠 巨大德魯伊-狂草
在高雄???來運動吧!!!油俠部落格:http://fatman99.pixnet.net/blog
  • 14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14)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