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這個目前還是草案,像大家有很多的意見與騎在網路上討論建議大家還是打電話去反應!~有心做事做事是好事但是不可訂出不合理的規定不要等規定被落實了再罵就晚了我轉錄提供申訴電話!請大家多去反應只在論壇上罵是不夠的~~申訴專線:台北市交通局交通治理科1999(外縣市02-2720-8889)轉6862如果有人要打1999申訴的話請直接撥正確的分機, 不要按完9以後就開罵,因為1999專線是外包的, if車友們很生氣, 把氣出在接線生頭上的話, 他們也很無辜啊!另外建議每週四到週五上午打, 集中火力因為交通相關單位的每週例會都是週五下午召開台北市交通局交通治理科--服務內容重要工程施工期間交通維持計畫之審議督導暨道安工作運作與執行、交通管制工程、停車場設施之規劃、設計、興建、運作等工作之督導及其他有關交通執法之督導等事項。地 址:(郵遞區號-11008) 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五樓西北區搭乘公車:20, 202, 261, 263, 266, 270, 277, 28, 281, 284, 294, 311,32, 46,525, 537, 611, 612, 621,647, 650, 651, 665, 669服務時間:08:30-12:30、13:30-17:30還有一位大的:局 長 羅孝賢 臺北市民當家熱線 1999(外縣市02-2720-8889)轉6821
老余 wrote:為何所有交通取締台北市都比其他縣市嚴格?限速15乾脆發起單車族手推自行車到火車站前散步好了想想來個幾百千部單車在忠孝西散步多壯觀啊(恕刪) 這也不錯唉很多問題都比十五嚴重怎麼不先處理呢好歹也該先給個路權吧連路權都沒有在路上被汽機車欺負不能上人行道人車共用道行人優先自行車道又一堆行人散步條條道路不是路該先處理吧再就嚴重性逆向、晚上不裝燈(不能只有反光片)、闖紅燈這些更嚴重不先處理反而去定個十五唉
最近看這篇大家講得熱火朝天!我也不得不加入了!其實不得不說郝市長比我們更愛地球!你瞧他用自己的俊臉去跟地球做最親密的「接觸」...摔了個「迷咪茂卯」...這我就不敢學了!這不就是要給我們一個「血」的教訓?但可能眼看悲情牌行不通(拜託,這是台灣耶...誰吃你那套...),只好來硬的!剛剛上頭有不少人說道:「哎呀~照就給他照,他是要寄給誰哩?」針對這個問題,我認為以後自行車可能要裝大牌喔...當然,有了大牌免不了要課稅!至於課稅的方法我都替他想好了:首先,公路車、登山車、小折、小徑、斜躺...應該可以使用重量做分級,每種車款可以制定個重量標準然後「偷輕」偷越兇的,可以給他一張「高cc數」的車牌...依此類推!最後到了每年的繳稅時刻,「cc數」越大,表示你越有能力偷輕...然後你就要「挫著等」!郝市長,我的提議不錯吧~~對了對了....差點忘記!以後當你在自行車道騎車時可能會看到前方有臨檢,然後條子悲悲會跟你說:「行照駕照拿出來....」甚至會叫你「吹一下」都是有可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