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ahkuo wrote:抱歉,對你的說法實在...(恕刪) 你的說法我部分同意,就是小孩需要教育,但相對的大人也需要教育。但你有沒想過,小孩自主性較小,小孩無法選擇想要騎車的地方。但大人就不一樣,大人選擇騎車的地方太多了。如果發現這個地方小孩子真的很多話,大人不仿選擇其他的地方去騎,自己比較安全,也騎的比較痛快。
小朋友才是最多也最危險的!危險的不是他們本身,而是捉摸不定又突然的騎乘行為!至於速度快的人,超車絕大多數是從左方超過(也就是對向無車時)他有能力超過你,是他的權力,單車道以窄的來說,併排最安全的台數是3台,也就是1 2 3(假設平面車道)1是對向車過來,2是超車道(也就是中間,1和3都可用的車道寬),3是你行進方向,也就是平時只有1 3兩方向,當你(3)騎很慢時,後方車可以利用2來超車,如果對向無來車,甚至可用12車道寬來超車,至於後方來車超車嚇到人,要不就是他騎靠你太近,要不就是你自己佔住車道中間當大爺(也就是2)他左超不是,右超也不是,靠太近就嚇到了...所以大家也要一起遵守靠右行進~
對於這種每週末固定會出現的週拋文,只能說河濱是公開場所,無論是飆車車隊、亂竄小孩、並排情侶,只要是騎腳踏車,大家都有權使用。避免危險最好的方法,就是不要去,或是隨時準備好面對危險,會發生擦撞,一定是至少有一方過失所造成,通常論罪時,也都是由過失一方負責賠償,因此,守規則的人何必擔心不守規則的人來擦撞你呢?反正撞到,不管他是大人小孩,若你堅持,對方都需賠償你損失,而且若對方是數萬元單車,而你是一兩千元通勤車,那不是會讓你更幸災樂禍嗎?另外,也提供幾個騎河濱的心得供大家參考,1. 遇到前面或對面小孩(含國中以下),一定要保持距離,即使要超車,也需等到路面較寬時,再保持距離超過去,否則,後車撞前車,多數還是算成你的錯。2. 遇到行人,同#1。3. 遇到速度慢,或彎來彎去,或速度乎快忽慢,也是同#1,因為這類的人,往往不是在想心事,看風景過於入神,就是仍在學習摸索階段,通常可能會突然來個停車(等人?看風景?),或急轉彎(突然想到家裡瓦斯未關?或小孩不見了?),若跟太近,錯在哪方通常是很難釐清的。4. 遇到爬坡時,絕不能傻傻跟在前車的屁股後,往往對方騎不上去,你就撞到了,而後車撞前車,通常又是你的錯了。5. 遇到並排,直接罵下去就對了。6. 遇到愛亂橫衝直撞的,不理他,要不就祈禱他撞車吧!7. 遇到一長串車隊,那就看你是要跟,或一個個超車了。(也建議車隊最好是最多2人一小組,中間留2輛車的車距,好讓別人可當超車的緩衝距離。)8. 單車與其他車最大的不同,就在於多數並不會出聲音,且不強制裝喇叭,後照鏡,因此,最好自己隨時遵守規矩,盡量靠右行駛,且千萬不要分神太嚴重。說真的,河濱幾年騎下來,由於平常已建立許多警覺心,因此,最危險的反而已不是其他人,而是自己的另一半,因為就曾發生過,她為了回頭看你,而重心不穩,就自己摔車了,也曾當前後沒車時,她為了跟你聊天,結果方向沒控制好,兩輛車差點就鉤在一起。
我倒覺得,那些喜歡悠閒騎、慢慢騎、並排聊天騎... 的人,才應該離開自行車道,因為那是一條從甲地到乙地的路徑,是讓你到達目的地的車道。你要悠閒騎、慢慢騎、並排聊天騎,找個空地繞圈圈就好啦!自行車道 (腳踏車專用) 就像高速公路 (汽車專用) 一樣,既然沒有速限標示,就當作無限速道路吧!腳力好的人,盡量超車,腳力不好的人,靠邊慢騎,井水不犯河水。速度慢,就要有被超的心理準備...
小鬼頭啊......之前小弟在關渡宮附近的自行車道騎車的時候,也被步行橫越自行車道的小鬼(撞個正著)被撞的那一剎那,小弟心中馬上浮現一個想法(慘~又要摔車了,小弟有上卡踏,根本來不及反應啊)不過這時候奇蹟發生了,右腳自動迅速脫卡...又讓我逃過一次...下次呢?不知道.....
+1那些飆車甚至加上蛇行過灣閃車的, 比原子彈還恐怖,被一撞肯定要送醫院急救, 我昨天騎了一上午看見約有10位這樣的, 好在不多.小孩的話, 騎超慢堵車, 突然停止的, 是有不少, 但騎車時速20以下的大人一般都可以反映過來緊急煞車.最恐怖的組合是...蛇行飆車手遇到突然煞車的小孩, 我想會2敗俱傷, 但是誰的錯呢? 值得有受過義務教育的大人們深思...
上週六在我家旁邊的公園裡,我和我家老大悠閒騎在單車專用道上,忽然前方一個五歲左右的小朋友,騎著裝著輔助輪的小童車,我家老大看到就慢慢減速,結果這個小朋友實在太認真踩踏,一路直直往我家老大加速,直接撞上大盤,兩個孩子都倒地了,沒有飛出去喔,是因為經驗不足不會跳車的慢慢倒地,小弟弟的腳和輔助輪卡在老大的大盤,車又壓在我家老大身上,一時之間還搞不懂該怎麼把他們分開,一位好心的路人伯伯和我一起把他們分開,看看傷勢,兩個人都沒受傷,我們家老大有戴手套,手都沒有擦破皮。但小弟弟的家長不知道在哪裏,我們就自己離開了。如果今天撞上我們家老大的是『自以為專業的車手』,高速撞上的結果,一定是我被抓出來公幹一下,然後我們老大可能右腳會骨折送醫院,『自以為專業的車手』因為前空翻頭部、下巴受傷,然後我賠不起『卡崩』的高貴車架,果然『自以為專業的車手』是惹不起的。還好,今天只是小朋友,他在怎麼賣力的加速,只有以十公里左右碰上去,還好,真的還好,我們家旁邊的公園單車專用道很短,只有五百公尺,『自以為專業的車手』不屑來這裡『練車』,在這裡的都是不專業的老百姓,大家都很本分的以時速十公里龜速前進,還好真的還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