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帶小朋友騎自行車道的父母請注意

河濱看到小朋友在騎車...
1.喊..有車..
2.買..鈴鐺..
3.按鈴鐺..喊..有車..加注意..
4...........去騎山路...........
這是小弟3次後的經驗.....

別把河濱當馬路或賽道~

馬路上的交通工具基本上都會遵守一定的規則 ,
河濱自行車道比較像是可以騎腳踏車的公園 ,
既然是公園性質 , 自然就不適合快速騎乘 ,

小朋友騎車難免左顧右盼 ,
心裡可能想說這裏不像馬路那麼危險 ,
親子間慢騎 , 說說笑笑也是人之常情 ,

一見到前面20公尺處有親子團,
個人的第一反應就是 ,
先煞車含著放慢速度 , 接著再降個兩檔 ,
超車時一定先暫時尾隨觀察 ,
等前方親子團察覺後面有人 + 確定對向車道為淨空狀態 ,
再以些微加速度 "徐行" 超過....

別捨不得迴轉速啦 ,
或是想"咻"的一聲 , 很帥地剃刀式超車, (尤其超小朋友車)
個人覺得那都是自己找狀況....
是非審之於己,毀譽聽之於人,得失安之於數。
看完後

我的感想是

河濱自行車道上要超車時

我一定要"""確實讓前車知道我要超車了""

然後我才超車

尤其前車是小孩時

我車速一定要"""放慢""

以免撞車

以免愛車........



這個感想....不知道有沒有人也懂 !!

請不要在自行車道上競速行駛
就算在一般道路上發生車禍
雙方是否超速也是判定肇責的重要依據
等正義摩人的開箱文 摩人可別漏氣
今天經過關渡河濱...

發現一件事:

輕鬆騎的人也會超車(超更輕鬆騎的),然後直直切到對向,噹他也沒反應,差點撞下去,還好煞住車了...

後來自己仔細想想,我們覺得20公尺看到對面逆向來車,就知道約1秒多之後就會撞上,但是那些輕鬆騎的朋友,會覺得20公尺還遠得很,他有足夠的反應時間處理,以他的觀點來說,要近到2公尺才算馬上會撞到.

其實以雙方都時速10公里的速度,1秒鐘就接近5公尺,也就是4秒後就會撞上(相距20公尺),但是他們卻自認為4秒夠他反應;如果我方以30公里速度,對方10公里,相對速度40公里,雙方不到2秒就就會對撞,但是他們卻認為還很遠...

我自己問自己,當我第一次參加浮潛時,我也覺得教練小題大作,不過就比游泳池深一點點,遠一點點,為什麼要搞到全套裝備,還一付擔驚受怕的樣子...

今天帶小朋友出遊的父母,心裡想的就是如此:我家的小朋友在吹氣泳池裡泡水也沒出過事,只不過帶到海邊浮潛一下,緊張個什麼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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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宏,這次的事情這樣看來,除了看店家或原廠能不能給予一點協助外,其他的似乎看來渺茫了。
你只好放寬心來看這次事情,安心靜養把傷養好,看看大甲媽還能不能趕得上參加吧。

車友阿輝會在這邊分享阿宏的經驗,其實無外乎除了再次提醒各位車友自行車道潛藏的危險,還有從這個個案中看到一個父親的教育態度。

自行車道發生的意外雖然在01上是月經文,但是竟然就發生在團裡頭一向都以悠閒騎為主的阿宏身上。所以,不要以為這種事情不會發生在你我身上。

相信各位也看到阿宏的自述,當時天色也晚了,自行車道的人已經少了很多,阿宏其實也已經於超車前提高警覺,無奈意外還是發生。我相信以阿宏平常的騎乘習慣,當時的車速應該不是很快(因為小朋友的車子並沒有大的傷痕),但或許真的是天注定了很鳥的撞擊角度,阿宏的車竟然傷的比想像中嚴重許多,整支車架的頭碗處都裂開了,這台Kharma不過是台騎了第三次的新車呀

但是我想阿宏想要分享這次心得的重點,應該不是在鞭自行車道的父母(我也是個孩子的爸),而是在指責這名父親在事發後意圖否認當時的疏失來規避責任及對於阿宏傷勢的不聞不問。

小孩會變成怎樣的人,就是看爸媽怎麼敎的。

自行車道的使用以及騎乘的習慣,我相信一定會越來越好,畢竟腳踏車的流行也是最近幾年的事情。一個習慣的養成絕對不是一朝一夕,但是肯定需要你我的細心經營。

但是對於『誠實以及勇敢面對』這個大的議題,不是應該適用於任何我們做人處事的原則嗎?

意外發生了就發生了,阿宏這次悲慘的經驗就給各位車友一次參考吧。

p.s.這次意外大家的心得就是,記得隨身攜帶支粉筆在身上,也不要隨便移動事故現場的車子。另外,河濱自行車道發生的意外,前來處理的警察的說法是,河濱車道由於不是一般道路,所以發生的事故是無法套用交通規則去處理的。在這邊發生的意外,權責單位是水利局....
沾醬油之王就是我
對於你所遭遇的事我也十分認同
但換個角度想想,你也明知河濱是家長們帶小朋友玩耍的地方,
你自已也多多少要負點責吧,小朋友本來就無理頭,想怎要就怎樣,你不能怪家長沒教好,
反而應該你自已要多注意點才對,放慢速,等過了小朋友位置要快再快~我覺得是我們騎單車的人
應該注意的事,或許你不太能認同這點,畢竟這車道是給單車族用的.
但小朋友也能玩的空間並不多,這社會能給予的自然空間也不夠了...處處都有危險存在,
良心的建議車友~看見小朋友~大家還是讓他們吧~
平平安安出門,快快樂樂回家,是大家所希望的,

最後所依循的法律,只是最後一道防線,
如再有遇到這類狀況~(...河濱太多這種事了)
只好車友們,多忍耐些讓小朋友都通過了~
忍一時風平浪靜囉~
別人家的小孩這樣都很可惡,自己家的小孩這樣就很天真可愛加調皮啦.而且我覺得那個爸爸的做法跟反應是最一般的反應吧.換作誰都差不多吧.沒有一走了之算很好的啦.最後如果下次換車,我又多知道一款車不可買,品質太差.
1.市府應該擴寬河濱自行車道,
2.河濱自行車道應該有個限速,
由於河濱自行車道,不可能禁止老弱婦孺上去騎車,
這個速限就該低一點,例如20公里,
再廣設跳動路面協助車輛速限,
同一條車道上,如果有能合法的低速度,本來就該限制最高速度,
例如市區道路快車道速限50公里,慢車道速限40公里,
20公里以上速度,應該去騎慢車道
為了避免撞到老人跟小孩...
我寧願自己摔車...

因為壯到他們實在太麻煩了
到時候一定又是自己衰
陪一堆
告不贏別人啊!

錢就算了...
感覺傷還比較重要

上次為了閃對向來車...
摔了一下
輪圈整個歪了
好險車架沒怎樣
不過右手腕脫臼了
韌帶也鬆了
到現在還沒好...



正因此....
現在的我對河堤有種恐懼
寧願騎大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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