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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這樣做是不是錯了?謝謝各位指較,看看就好,不用再蓋大樓了~謝謝

樓主好棒!!


以後我騎單車也要有樣學樣

讓那些開車騎機車的人知道我們單車族可不是好惹的!!
我不知道有沒有錯 但是我想是不至於被罰

然而我一定選擇躲在公車右後方或是從右邊過

因為在正後方要吃廢氣

從左方出去 因為這樣被撞的人實在太多

所以我寧可冒著備機車人幹角的危險 也要從右邊過~

以免被機車人撞啦~

按:機車人即為騎乘機車的人
轉眼就10年了
我騎單車也騎機車,
當我騎單車遇到公車停靠站時,我會等在後面,不會從左側超過,
1.因為我不知道公車何時會切出來,加上大車死角多,危險性大。
2.如果我從公車後方切入公車左側時,我不知道後方是否有機車靠近,是不是會嚇到後方的機車騎士,或機車為了閃避我,切入快車道嚇到行駛在快車道的車輛,甚至造成危險。

支持版主!!!
支持版主!!!

那種白木機車騎士真是


我心臟不好,遇到這樣我會停在公車後,看後方有無來車再決定我要走那邊。
我脾氣不好,遇到這種廢物我會下車,一腳往他老X踹下去。
前提是先把他抓到小巷內,不過那種白癡是不敢跟您去的。
跟他說那麼多幹麻,直接給他兩拳就好了阿,我也覺得好多人對我們騎單車看不順眼,真的,莫名其妙。
那我在這熱絡的氣氛下說另外一句吧...

雖說有理~也沒有違反什麼...

但是人有時就是缺乏一種得理也要饒人的觀念...

靜思語有句話...

「得理要饒人,理直要氣和」

最起碼~你也少了這些氣~少了或許會產生的交通安全與個人自身與財產的安全~

不管過去是什麼經歷~

衝突產生比的不是過去而是當下狀況...



無論如何事情落幕也是好事~

在這發洩完了~

繼續遵行安全且愜意的單車身活吧!
各位先進
版主在文中清楚提到,(話說上週五下班約莫1830時,下班騎著公路車在壅塞的基隆路的最外側車道跟著車陣慢速向前(保持跟摩托車相近

的速度),在接經喬治工商前約20公尺,看到20公尺前方公車靠站,我回頭確認後方無車貼著我,我做了手勢然後切至

最外測車道的靠內側(該處為三車道,最內側禁行機車),),他是做了轉彎手勢才轉的,應是後方來車未注意前車,歸咎應是機車駕駛未注意吧。
我建議先騎到人少的巷道內再動手,不要在人行道,也可以試試看對方還敢不敢再嗆,我想對方也是仗著您不會在人行道動手才繼續嗆的。
有次在木柵,我離公車站牌大約20公尺,也是很靠近人行道,當時速度大約20KM/H,後左後方突然來的一輛公車,加速超過我,斜切靠站,當時公車車身離我應該不到50公分吧,只好緊急煞車,當場三字經問候。20公尺,我只要幾秒就可以通過,有必要這樣逼車嗎??公車司機和計程車司機,在我眼中都是一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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