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騎單車,但我不騎人行道,我都騎馬路的最右邊慢慢騎,尊守交通規則,必境單車再怎麼快也比不上車輛快基本上人行道就是給人走的,並不是給單車或是機車走的我個人非常認同單車不能騎人行道有人會說,有一些路段有規畫單車道,但單車道都被別種車輛或行人給佔據了跟本沒辦法騎,所以我才要騎人行道我們不能因為我們的權益被別人佔據了,就有權力去佔據別人的權益(我們的單車道被佔據了,我就有權力去佔據人行道)
乖乖走在路上的人當然應該被尊重。但如果是並排走在人行道,把路整個擋住的人呢?沒啥好尊重的,不管是騎車還是走路,都不用尊重他們。河濱自行車道不是專用道,那也請在那邊玩耍的人要長眼,好幾次看到小朋友不管騎車還是步行,都在那邊跟失控的飛彈一樣衝來衝去。可以麻煩做家長的把你家的小動物管好嗎?讓他們到草地或是其他空曠的地方玩,不要在路上擋人或擋車。我覺得根本就沒有自行車是否該禮讓行人的問題。問題只有一個,就是大家都不會將心比心的為他人想想。否則為什麼捷運上那麼多人一進車廂就停住轉身,不知道該往裡面走些,把空間讓出來嗎?什麼事都要法令規範,那只代表這個國家的人民水準有多低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