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eorgehsu0940 wrote:
告死他!路上常見重機騎士超速蛇行,可惡至極.....(恕刪)
請你說話注意點!人家都說是150CC.也就是一般的重型機車.並不是大型重機!

還有請不要拿放大鏡看待騎大型重機的人好嗎?!並不是每個人都像你所說的超速蛇行,可惡至極!!!

如果我是你,我會拒絕他來,也不會讓他先付錢了,我會直接留存醫療收費單據、診斷書,最後直接要求他付
或是直接找她的強制險的保險公司處裡,這種強制險的保障範圍應當是沒有什麼差異,有要求出險
就會給付吧
其它如果超過到強制險給付範圍,你還是做你的美白等,肇事者不付的話,就直接上法院去告他要求賠償
什麼醫生說傷口幾天會好,所以他只賠到那時候,開玩笑,我從來都不知道原來肇事責任是以傷口復原時間來界定的? 如果撞死人呢? 負責到撿骨?
他撞傷人,沒有逃逸以為願意賠償就是最大誠意? 放屁,這是基本道德而已,他不要以為他這樣做事在施恩惠給你,報警他還不爽? 沒報警樓主才會慘咧
至於交警,你不用鳥它,他只有責任幫你做完筆錄,無權論斷對錯,送交通法庭裁決,他大概只是覺得多了一個交通案例,碎碎念而已吧。
另外,那個女生說沒有在他家先沖水才會惡化,這你也不必鳥它,因為這仍不代表你就要位傷口自己負責,因為如果不是他肇事,根本不會有這些問題,他對醫生的指控,並無所謂,醫生的醫療診斷上也不應記載沖不沖水,因為這是二碼子事。
還有,他熟保險業務跟肇事是二件事情,保險業務現在只有對他自己有用,對你根本沒用,你要的是所有損失的賠償,至於是由保險公司負擔或是肇事者自付,跟你沒關係唷,那保險公司是肇事者保的,又不是你,你就算有保意外險,要辦出險,也跟他無關啊,而你的索賠更不用受限於他啊,他操控與否,大概是想讓她的保險公司可以做對大的賠償,減輕牠的負擔而已吧
個人建議你,就是醫療損失和工作損失要求他負責吧,他一定不願意負責,就跟他們走法院吧,大概是調解委員會或是簡易就搞定了,對這種人,我願意花錢請律師跟他玩,你也可以先到地方政府的義務律師去諮詢跟申請協助。
告不告它,是看他願不願意全部負責,而不是他是否出了急診費,別當濫好人
第二任何的醫療跟此次事件有關的費用都可以跟他索取,不過全都要有單據,至於痕跡復原的部份我就比較不清楚了。
第三減少勞動損失部分,如果對方還不知道的話那就別說,只要能拿出瞿年的扣繳頻單為依據,就可以要求他賠,今年我也發生車禍(我是被車撞,而且骨折),當時也是處於離職狀況,最後我拿出扣繳頻單為依據,對方的保險公司就依照我的要求賠了三個月的薪資,不過在診斷證明書上要請醫生註明因為車禍導致無法工作的字樣,否則對方的保險公司會找碴,另外還要確定真的你是無法工作,否則理賠的金額應該不高。
至於精神損失部分,那就見仁見智,你這種傷應該判下來也不會多高,因此這部份你要自行拿捏,依我的經驗是先把傷養好,最後再統計一個金額然後乘上2跟對方索價,因為對方一定會砍,所以千萬不要太急,把傷養好最重要。
至於前面有人提到告他過失上害,我記得好像不行,以我之前的那次車禍來說,原本醫院沒發現骨折,所以警察這只是民事案件,過了幾天換家醫院檢查才發現有多處骨折(混蛋的縣立醫院),詢問的結果這樣才算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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