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住汐止上風櫃嘴爬山(陵線往擎天崗,或快到時切魚路古道往金山)
那時候遇到機車團(現在是重型機車)就已經覺得有點OOXX (那時候爬山的汽車遠多於把妹的機車)
現在連恐怖的腳踏車也來湊熱鬧....
就好比..一個阿媽帶著三個小孫子橫向穿越四線道省道(中央有種樹).結果突然間
從中間樹叢衝出來被開在內線的砂石車撞死...可憐的是誰?
可憐的是那個守法開車的.
這一兩年撞死人不再是絕對開車的錯,路權觀念已經開始出現在判例裡了
被撞死還要賠償對方已經不是幻想了.這方面才叫司法公平
但是就算你守法的開在馬路上還是很多垃圾的歐巴桑喜歡跑過來撞你
所以每每開車在路上看到騎腳踏車我的腎上腺都會分泌出來
如果當下你沒有叫警察來作交通事故的筆錄.說什麼都沒用
當下只要你一離開肇事現場..說什麼都跟寫小說沒兩樣
他跑掉你也是要警察來作筆錄..雖然拿不到賠償,但是至少可以保本
保本的意思是說不用怕他反過來咬你說是你造成車禍且憑空捏造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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