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nwen2157 wrote:下次身上加帶張律師的...(恕刪) 應該先看"事故"損失的多寡,再決定處理的方法如果,覺得該給對方小孩及家長一個深刻的教訓,避免以後因為疏忽造成更大的傷害,同時對於造成你的損失及傷害,也讓你無法原諒而且你又有對方的聯絡方式的話你可以:告他"過失傷害"附帶民事求償,將你的損失,如財物部份,檢附收據或估價單,體傷部分檢附醫療費用收據(影本給自己的保險公司申請理賠)交由法院判決(先經由調解程序)這樣相信對方的"教訓"一定會很深刻,也能補償你的損失或者告他"過失傷害"附帶民事求償,將你的損失,如財物部份,檢附收據或估價單,體傷部分檢附醫療費用收據(影本給自己的保險公司申請理賠)在法院宣判前與對方和解這樣對方也可能會記取教訓或者你根本就不知道對方是誰,也查不到(沒備案別想警察會幫你),你大人大量而對方又很誠懇別想那麼多,體傷部分檢附醫療費用收據給自己的保險公司申請理賠如果你連個人的保險都沒有的話...........勸你別從事"危險"的運動了
板大這樣的事情就算沒有刑事責任,但人身傷害是可以請求民事賠償另外有很多板大說要用高音喇叭,這點小弟比較不贊同.高音喇叭也許真的可以嚇到逆向的小朋友,閃過沒事就算了,假如造成小朋友摔車受傷,那可能反而被告.這可能要請大大們想想.我也是很喜歡很多人在腳踏車專用道上散步和併騎,也有遇過那種好像路是他家的車友,真是不知道他的腦袋裡在想什麼...助板主早日康復繼續騎車
意外::: 本來就是意料之外自行車道太小才是重點吧 !! 手把就是那麼寬, 超慢車難免併排, 碰撞的機率就高了只能說意外越來越多, 台北縣市政府根本不重視問題自行車增加的人口,比如:加寬道路, 鋪平道路 , 增設夜間照明 , 騎了快一年只是覺得一天不如一天
自己如果提高警覺.如果是對象撞過來一定在早好幾步就可以看到(除非兩個人都快到無法反應)當對方還在十公尺以外的時候就應該大喊讓對方注意.如果真的對方還是沒注意的話自己要想辦法閃出空間.假如閃不出空間就等待衝撞吧.祝樓主早日康復.
講真的~~~我覺得騎自行車道這種問題根本沒辦法根治!!在版上這種話題也討論到爛了!!不喜歡這種現象就不要騎自行車道了吧!!自找麻煩嘛!!在一般路面或產業道路都比自行車道好掌握,沒有那麼多的緊急事故!!只能說騎自行車到的人要自求多福了,自己再怎麼小心,別人不注意還是沒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