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市警二分局警員兼訓練課教官施百璜,昨晨酒後駕車,追撞未戴安全帽的七旬機車騎士謝子雲,謝被撞飛,送醫不治,施百璜酒測值高達0.72被依過失傷害致死罪嫌移送法辦,獲准3萬元交保。警方已將他記大過,免除教官身分,並調整服務單位懲戒。"

真的 喝酒是可以的 但絕對不要酒後駕車

你罰金提得再高~有錢人不怕~且只會讓人覺得政府很...缺錢!
倒不如雙管齊下...如樓上有大大建議的:鞭邢!
除保留原酒價罰鍰以外...另在追加酒駕鞭刑!
這樣對那些老是酒後駕車的人才會多少有點警惕....
最好是...超過酒測值0.01以上抽1下!
鞭到他們叫天叫地....媽的! 什麼爛社會型態! 夠了!
至於酒後肇事的人...如果受害者亡故...你沒逃...那來個15年以上徒刑...酒駕又肇逃的...抓到直接死刑! 看你趕不敢逃! 混帳!
這種事情以後還是會不斷的不斷的不斷的發生,
政府不可能說:酒駕撞死人者處死刑,或是處無期徒刑這種法律。
家屬也不可能說再顧個黑道將酒駕人『處理掉』。
所以保護自己是最重要,我個人認為:
1. 晚上跟下雨不要騎車。
我覺得那本公路車完全攻略中說的很好:雨天及夜間騎車是危險的。
這件事是發生在晚上9點半,
喝酒的人『通常』都是夜間居大多數,
所以要避開這段期間騎車, 下雨就更別提了。
2. 保護設施不可少,雖然說我個人『閒晃時』不喜歡戴安全帽,
但是這是不良示範,
不過你看到哪位騎買菜車的人戴安全帽?
台灣的道路環境不像歐美有專用車道,
所以囉。
3. 如果你晚上騎車,又沒戴安全帽
那就請你『格外的』、『特別的』小心。
一旦前方有路障,要稍稍騎到馬路中間一點點,
你都要特別的注意。
喝醉的人是不長眼睛的,別指望他們會看到你。
所以你要隨時看後面(如果你有往路中間移的動作時)
4. 請保意外險,
說真的,當上帝真的要召喚你的時候,
人的命運就這樣了。
所以要讓身後照顧你的爸媽,或是你的小孩安心的過將來的日子,
請保至少一千萬的意外險,現在物價很高,那種什麼3-5百萬的根本過不了幾年。
如果你沒錢保意外險。
5. 那就只能祈禱吧。
因為這種意外事件(今天不是一個人被倒退的垃圾車不小心撞倒掩埋槽)
幾乎每一天都會發生。
內文搜尋
X





每每看到這種新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