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ketu wrote:
我覺得一點都沒錯, ...(恕刪)
如果你說單車進電梯,會影響其他用電梯的住戶的權益,那我承認。
但是一棟大樓電梯閒置的時間也不少吧?為何不讓單車上電梯,為何要這麼小氣?
而且,單車要怎麼弄壞電梯?
這我還真想聽聽「管委會」怎麼解釋。
群青的高空......朱色的殘照......
飛舞而降臨的...白青之王者....
紅色沙塵----
白色的...火焰,光輝的
double jas wrote:這招不錯..但是切結書就不用簽..那個只是主委以後要耍賴用的!
那只要每遇到貨梯被佔用,遲遲不來,
就打對講機煩管理員,
管理員被妳煩久了,一定會跟主委再協調的啦!
...(恕刪)
說什麼刮傷要賠償..請他調出錄影帶證明再說!
您也可以說"為了避免管委會A錢..所以不能先收每月管理費..改成按每月實際維護費來平均分擔再收費"
而且每次打電話就有人來服務也不錯..畢竟繳了那麼多管理費..也要有相對的服務!
更毒一點的就直接打電話給管委會..煩到他們受不了..
但是如果您常常影響到住戶上下樓的話就要先自己約束下..不要跟其他人搶搭電梯!那只會讓自己更站不住腳!
人生數十載..有差那幾分鐘嗎?不要急~~~騎久總是會到的..安全第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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