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開放河濱公園烤肉,但沒開放在河濱的自行車道烤肉。
我騎車進河濱公園,那是我白目,他在自行車道烤肉,那是他丁丁。
而鞭炮、煙火、沖天炮等,更不用講了。
這些合法嗎?
更何況不是對著天上,而是對著有人的方向發。
至於假日出沒的死小孩軍團,小弟我是都下車牽車避過。
但是我還是想問那些小孩爆走的爸媽,萬一出事了,就算是我的錯,有意義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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額外一提,昨晚內湖河濱騎車,
烤肉的人不少,但也沒佔據車道,還有爸媽主動阻止小孩在車道上嬉鬧。
回程,大多人烤完了,垃圾也都打包帶走。
是受了01這篇文章的關係嗎?

總之,這是好現象啦

不要整天只想拍出真實,因為人都不想面對真相。葉影瓶像。https://leafyeh.com
sting0315 wrote:
下次鹽水放蜂炮時 ...(恕刪)
鹽水有規劃自行車道嗎?如果有的話,再加上政府如果在放蜂炮時沒管制的話,我決對支持你啦!!
如果你因此受傷申請國賠還可以理直氣壯耶~~~
依你的論點,乾脆大家一起騎上高速公路好了,然後再來開抱怨文~~
小弟不才,所以無法同意你的見解
人家明明就說是.....自行車專用道.......你硬要拿鹽水鎮來模糊焦點
人家是在對的地方騎對的車耶!!
你則是在不對的地方騎不對的車耶!!要比什麼哩?
在我前方只留一位騎者!! 因為我需要"獵物"來激勵我的鬥志
lee198218 wrote:
樓主真的很妙羨慕重車...(恕刪)
我也覺得你很妙~~
腳踏車就是要騎休閒的(你提到的)......請問去那裏騎?
腳踏車出現在自行車道很正常吧!!
難不成你要叫樓主去騎快速道,等出了事再來責怪他說有自行車道不騎,騎去自行車不能騎的車道
似乎說起來自行車乾脆供起來好了~騎它自行本身的專用道也要被你說成是樓主自己做的來
人多做的事就是對的嗎?人多在自行車道烤肉,他們就叫對的嗎?
一大堆地方都有路霸,難道警察不處理,反而跟你說明知那邊路霸一堆你還要去那邊,試問,你能接受嗎?
今天樓主是在自行車道騎自行車耶,他可不是在自行車道騎機車,也不是在機車道騎自行車耶!!他錯在那?
只因一大堆人在做錯的事你就覺得是樓主的錯嗎?
新聞有播河濱公園萬人烤肉,新聞也有播過自行車道禁止一些行為(如騎機車,我也相信烤肉也是不被允許的)
所以新聞的效力有多少?你拿新聞有播來說,但政府有公告出來說,當天自行車道只能烤肉不能騎自行車嗎?
如果沒有公告的話,今天要是烤肉民眾對騎自行車的人在自行車道上做了一些意外的事,會是怎樣的一個責任釐清?
會像你說的是樓主自己做的來嗎?
在我前方只留一位騎者!! 因為我需要"獵物"來激勵我的鬥志
一切就是講情面,重人情,論方便阿
所以法律規定都是假的
因為規定是死的,人是活的,是不會變通嗎 --> 納這樣要法律幹麻勒,大家心照不宣就好啦
其實不是不能在自行車道上烤肉
就好像不是不能在凱達格蘭上滴蠟燭一樣
只要事先申請,做好路線安排,管制人車交通
這樣不就皆大歡喜嗎
關渡宮那天中秋夜烤,我也有經過
就覺得不是不能辦活動,也不是不能佔用自行車道
只是如果在車道入口處先行擺放路線封閉告示牌,並規劃替代道路
相信大家應該不會白目到在強行進入
我也是一個轉彎才發現有活動在舉行
才只好強行渡過
回程就繞到外邊馬路上了
PS.
看了這許多篇發文
其實很感動的阿
因為越來越多人知道遵守法律規定的必要性
而不是自由心證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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