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騎單車沒安全配備 預計年底取締

被撞又不全都是腳踏車的問題
昨天不是才有一則新聞嗎??機車停在路邊被撞..
那是不是也要規定
行人也要戴安全帽拿手電筒身上要配戴反光標誌..不然走在路上也會被撞歐
路邊一公尺是"隱形車道"那位天才想出來的??停車格都不只一公尺了...>"<
台灣很多法律都是不近人情的..
向前陣子我開車被撞..我遵守交通規則..而是對方違規..只因對方受傷..對方就可告我過失傷害..
遵守規則反而倒楣...

各位大官們..拜託妳們做做妳們該做的事好嗎??
經濟問題??民生問題??治安問題??教育問題??
該做的都不做....18分上大學(而且是加過分的)..會被笑死啦..
啥????有教無類....那你幹麻註冊費要收好幾萬..學雜費每年都漲(軍公教明年第3年了也不調)

不是說要節約能源嗎??近幾年好不容易單車運動興起了
其實會騎單車的都很守交通規則啦..幾乎都是被撞..>"<

不然就單車的定位問題好了
如果他是屬於交通工具的話...那是不是就要考駕照????
如果他是屬於休閒運動的話...那妳們是不是管太多了???
整天吃飽沒事幹嗎????

一人一封信塞爆你信箱.
規劃出自行車專用道應該是比較實際的做法

否則戴再堅固的安全帽 都經不起任何一次車禍的撞擊阿~


"離人行道一公尺"的隱形車道 ==>> 這不是停滿了暫停車輛 還有公車停靠的路邊嗎 = =

宣導自行車運動之前 應該先規劃好相關

而不是順勢從中取締窮苦老百姓吧
路邊一公尺真的很可笑
水溝蓋就佔一半了吧
加上違規停車的
難道我們要騎在車頂嗎??

還不如在都會區規劃自行車上人行道
把騎樓跟佔用人行道的機車都趕走

在人行道上面畫一公尺寬的自行車道還比較有意義
上面可以註明行人優先之類的
其實台北市裡面有好幾條已經這樣做了
那幹麻不把他連成路網呢
不然有的可以上人行道有的不行
根本無所適從
(EX:大安森林公園周圍可以上人行道
但是對面的和平東路卻沒有類似共用標誌...那不是過個馬路就違規了?)

萬一真的哪一天開罰
等於是把民眾當提款機在用嘛
這是哪個部門要執行的? 內政部?
誰幫忙查一下投書信箱, 大家寫信去教教他們!
強制"反光片"在執行上就會有好笑的情況發生
像是刀輪車配上反光外胎,或者使用反光貼紙的,就被視為沒有反光"片"

其實如果該項目只在夜間做取締,還算勉強可以接受
要看有沒有反光設施的方法是:拿個手電筒,舉到耳朵旁,照射下去
任何會反光的都會看得出來
問題是這種東西在執行上面會不會有盲點,會不會有員警無法辨識的情形發生???
moritachiny wrote: 這些規定會不會只有在大台北等都會地區才有效?

那是當然呀,鄉下一堆騎機車沒戴安全帽
騎腳踏車還戴個屁

我又開始想像
鄉長帶著鄉民代表會主席跟縣議員,開會時把分局長叫來
規定他們分局的員警不得在他們鄉境內進行該項目的取締
我也不想倚老賣老,年輕有為的人我當然會尊重,但是看到胡搞瞎搞的小毛頭還真是生氣
likae wrote:
在路上慢跑
應該也要戴安全帽
要裝反光板還有帶頭燈
不然在台灣的馬路上危險程度是一樣的..(恕刪)

我覺得這個比喻並不恰當
若真有人夜間要在馬路上慢跑
的確應該加強跑者本身的反光或發光設備(坊間已有許多相關產品)
但.....慢跑的場地似乎不該選擇馬路吧!?.....
Keith4738 wrote:
但.....慢跑的場地似乎不該選擇馬路吧!?.....

田徑場不是到處都有, 有時會跑到馬路上也是情非得已!

而且有些人覺得跑田徑場不過癮, 改去跑山路, 鍛鍊自己的腿力!

所有的三鐵和馬拉松活動都是在馬路上, 甚至某些路段還會有上下坡, 這些都是在田徑場上所感覺不到的!!

不過我也贊成夜間在道路上慢跑要戴警示燈, 為了自己, 也為了別人的安全; 我就有一顆戴在手臂上的...
敗家不歸路, 越走越恐怖
MOUNSTER wrote:
本來騎單車就要戴安全...(恕刪)


卡打車的安全帽有檢驗的標誌喔

進口的也要有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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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烙碼 就要建立所有人資料庫 天呀 這要花多少錢呀?

我們國家目前很有錢嗎?

國家跟公司一樣都必須在有限資源之下作最合理有效的分配

老是搞一些花錢沒效率的事 一般公司早就倒閉了

"離人行道一公尺"的隱形車道
所謂的隱形車道,就是看不見的車道,也就是等於....沒有這車道

我想規劃這車道的官員相當高竿,因為他完全不需要作任何事就把全台灣單車車道整個規劃好了

本人真的相當佩服...佩服的五體投地...
其實在路上的行人本來就必須很重視自己的安全
不管你是走路,走快一點的跑步或是騎自行車
尤其是台灣的汽機車對這些用路人都相對不友善
自己更是要注意安全

只是如果照這樣的邏輯
只要是慢速的道路使用者就必須依照法規帶安全帽、帶頭燈.........
否則就開罰
而不是加強對專用道路的規劃或對道路使用者的尊重
是本末倒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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