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因為政府官員本身的好惡來訂定
無論是在巷弄或公園自行車道, 由於無法徹底把人車分道, 而行人往往比騎士多,所以騎士應當禮讓行人,這樣做是保護大多數的行人優先於保護騎士自身.
但是在車行道路或專用機慢車道出現後,騎士(或車主)的優先地位應當要先於行人,因為在這個區域內,騎士(車主)應該是多於行人,而機車的速限在此可以適用到自行車(說不定還要設最低速限,以免臨停阻擋造成後方的行車大眾危險).
[保護多數]的公益原則讓自行車速限管理的問題在於,要視行車的區域會有不同的限制,而這個目前模糊的限制只能靠民眾的自覺來約束
但我們的社會往往變得只要是自己的利益攸關,我就是最大.
回頭來看自行車速度設限的議題,冷靜想想,若政府能頒定限制行人進入自行車專用道的罰則規定,那我們身為單車騎士享受安全與通暢的同時,似乎也可以接受合理的速限!
但贊成自行車道限速的政策
要不就多設一條快車道(到時又有人批浪費錢)
以目前常見的問題
1.單車並排
經常2人甚至3人以上並排,路你家開的?
2.速度落差過大
有的騎35,有的騎15,相信慢的多過於快的,快的人只能在一堆慢的人之中攅,不出事才怪
3.用路人行車禮儀不佳
相信我這樣說又要被砲了,但至少左、右轉之前看看後方來車、超車前響個鈴鐺提醒前方用路人,這些並不難吧,保護別人也保護自己阿
我覺得你要騎快就去馬路上阿
相信應該沒人看過馮某凱或蕭某玉選手在自行車道上以40幾的速度在團練吧
台灣的自行車道就是這麼大條而已
不要只會在自行車道上刷70幾歲的阿伯卡
要就前面騎50你還有能力直接超車
至於"以路段限速為主"的政策
我認為並沒有不對
汽車、機車都遵守了自行車憑什麼不遵守
自行車並沒有比較大
我也是自行車騎士
我也喜歡在馬路上飆速
我也會闖紅燈
但在你享受速度快感時請想想汽、機車駕駛們
你不會想要在你開車上班路上
一位騎士在你面前摔車害你撞到他還要賠錢
在你闖紅燈的同時請低調點
沒車的小路口就算了(僅個人意見,正義魔人別砲我)
有些連東區那種大路口連看都沒看就衝
想想在你衝到50幾的時候一個阿伯在你面前闖紅燈
害你速度要重新加起來的感覺
對那些汽、機車駕駛也是一樣的感覺
然後那個你阿罵很厲害的
叫你阿罵來阿(((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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