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hilipchen01 wrote:因為據說閃燈對於夜間提醒汽車駕駛員的效果較佳...(恕刪) 提醒汽車駕駛員的效果較佳不等於比較安全,有人有想過為何政府要規定汽機車的燈具的顏色、樣式、亮度、種類?因為統一規定後用路人能簡單辨識其他車輛的情形,相對來說你用不一樣的燈號別人就得用更多的時間去辨識,在路上往往是生死一瞬間,增加辨識時間就是增加危險,所以你們用閃燈增加提醒度的同時也增加了自己的危險度,並不見得比較安全。換種說法,你們的閃燈增加提醒度的說法同樣也適用在其他車輛上,你們自己可以想想看假設你們的說法(閃燈增加提醒度=安全)為真,那路上是怎麼樣的情形?所以再呼籲一次,燈具比照汽機車就好,不用特地去想些標新立異、自以為聰明的方法。
會支持開前閃燈的車友,應該是根深蒂固的認為--那樣才安全,才是對的!所以,即便人的眼睛對不停閃爍的光源是不舒服而排斥的,也拖別人下水須跟著忍受!想想看,即使角度調低,如果全部車友在整條河濱或山路上都大開閃燈,結果,你閃我,我閃你,跟夜店沒兩樣,何來安全可言?基本上,很遺憾,開閃燈跟禮貌無關,是每個人認知的問題!所以,只好減少晚上在河濱騎,或遇到強閃燈,就當他們是外星人--超人~
之前沒戴防風眼鏡時,其實對閃燈覺得不會不舒服;這兩天戴上眼鏡後,發現對閃燈感到視線會黑一陣白一陣,所以我想可能有戴眼鏡的車友們對閃燈的反應會比較強烈。不過說實在話,在河濱騎,對向車開閃燈我是沒差,我的目光不會直視對向車,都是專心看更遠的前方,沒必要去盯著對向車的燈,有時直燈角度平一點也是很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