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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濱自行車道真的太危險了,各位車友不止要小心小惡魔,更要小心大惡魔啊...

記要趕快去裝小叮噹
不裝撞到別人還來取暖
給你零分
yaucheng11 wrote:
停、看、聽....這次還好我只有加速到25而已,倘若我那時候趕時間或者想要練習的話,時速可能拉到35以上,那


小弟前陣子也常到河濱快走或跑步( 北市/新北市的河濱),
但是我也是走在自行車道上, 因為你可以注意看看,
人行道只有少部分路段有, 大部分都是都是共用一條車道.
樓主要行人怎麻走呢? 而且人行道是碎石頭的水泥, 要怎麻跑步呢?

而且樓主觀念似乎有偏差, 25~35 的時速已經很快了,
練車請不要在河濱練習, 自行車道並不是自行車專用,
撞倒行人, 您的過失責任應該會比較大.

當然最源頭問題還是政府規劃的問題,
騎單車的人希望有安全的環境,
跑步的人希望有好的跑道,
散步的人希望不要有腳踏車飛來飛去.


下面連結給您參考: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68&t=747179&p=1

yaucheng11 wrote:
時速可能拉到35以上,那時候撞到的話(恕刪)


樓主真衰小

不過

為何樓主會想要在自行車道上加速到35公里???????????????????????????????????
我覺得自行車道的設置是為了行人安全而非畫出一特別路權
所以有行人還是小心點吧
什麼按鈴什麼的就隨機應變
假日多是人,一路按鈴也會變噪音來源
只能說小心再小心

只怪台灣太小
國外湖邊騎,閒
公路上騎,爽
國外那套很難全套回台灣的
況且河濱都叫「公園」了,定位也十分清楚了

yaucheng11 wrote:
以前常在板上看到車友...(恕刪)


話說我朋友有一次也發生像你一樣的事
朋友: 你怎麼不在人行道上跑
跑者: 你沒看到人行道上走路的人都把步道佔住了,自行車道比較寬啊
剩下發生的就跟你差不多了

還有一次是跟腳踏車撞,對方並排騎,朋友要超車,突然靠中線的車往右偏
朋友: 你們怎麼並排騎車
對方: 不然你要怎樣?(對方三四個壯漢)
朋友: 沒事沒事,您有沒有怎樣?我不應該超車的,對不起

結論,自行車道還是騎慢一點吧,不然也有可能晚七天回家 @@

哈哈
當你的父母或長輩
還有小孩或老婆
有時也會去河邊散步或騎自行車時
看到有騎很快的車友
呼嘯而過時
你就會在心裡想
騎那麼快很危險
又不是賽車道
小朋友和老人也可以來啊
看到也要減速啊

同理心
互相
保持距離本來就是必要的, 不然要山路清空給你騎嗎? 就算是比賽也不是一人在騎而已吧? 草莓族~~~
據樓上各位的說法跟建議我稍微簡單做些回應,各位如果覺得還是我的問題的話,請盡量用力砲我都沒關係.....
1.自行車道雖然是大眾公開場所,但既然是叫「自行車道」自然是以自行車為主,行人為輔,就如同在人行道的意思一樣。
2.我那天只是想去淡水跟車友一起喝杯咖啡而已,算是休閒騎了,我也沒趕時間,也沒要競賽(就我一個人騎而已,是要跟阿飄比啊),我只是舉例而已。
3.不知道樓上的各位平常上班有騎機車或開車上班嗎??你們騎車或開車是不是每次要超越在你們左、右車道上的車的時候都會按喇叭示警?(那整條馬路上是不是應該到處都是喇叭聲?每秒至少都會有上百聲的喇叭在同一時間在響?)在高速公路上行駛的時候,也會對左、右車道上的汽車按喇叭示警嗎?如果以上的答案都是不會的話,請問,我騎車為什麼要對一位跟我路線平行的跑者按鈴或出聲示警?至少那位大叔在沒切換車道前我跟他是平行的,哪位大哥、大姐可以證明兩者平行也會相撞(最好你開車\騎車再忠孝東路不轉彎一直走能夠走到仁愛路),那我就承認是我錯了,我對不起那位大叔,請各位用力砲我
4.我平常要練車絕對不會挑河濱,事實上我練車都是練山路,巴拉卡、風櫃嘴、北宜、熊空、中社,怎麼樣也不會挑河濱練車,那天純粹只是跟車友約淡水喝咖啡而已,所以是輕鬆騎,平常騎河濱只要看到前面有小朋友不管他再哪一條車道,我速度肯定會慢下來用滑的過去,那是因為小朋友體力、平衡感、操控性、交通規則本來就不如成年人,所以禮讓他是應該的,但是一般正常的成年人,請問簡單的交通規則誰不知道的?簡單的過馬路要停、看、聽這種常識誰不知道的,50歲很老了嗎???他會不懂嗎???至少我在過馬路即便燈號已經亮綠燈了,我還是會先看一下左右來車一下再過,偶爾違規偷過沒有斑馬線或地下道的路段時,停、看、聽這個動作更會重覆作好幾次,請問有誰可以告訴我過馬路可以不用看車的
5.樓上有幾位大哥、大姐也說看前方有行人就保持距離減速通過...我不知道這是什麼意思?你指正前方還是左、右前方?如果是正前方的話,當然會減速,甚至我會先喊一下「不好意思,借過」,但如果是佐、右前方的話,問題回到上面第3點,兩者平行時你按喇叭幹麻?如果兩者平行按喇叭是正確的,以台北市汽、機車那麼高密度的地方是不是每秒都應該有上百聲喇叭在響?----回應28、31、32樓的
6.回應一下23樓的大哥,我本來就是一個不難相處的人,他如果一站起來就先跟我說對不起,我就不會上來發文了,我要的也就是一句道歉而已,如果真要他賠償我,一個行車紀錄器快三千元,手腕扭到、膝蓋擦傷、車褲一件850元,隨便也要四、五千元吧!誰在早上去運動身上會帶那麼多錢?他拿的出來嗎???好歹他起來也關心問一下我有沒有怎樣?說句拍謝,這....是我為難他嗎?是我在計較嗎??居然說是我撞到他的,他沒錯。還好他人沒怎樣,不然看我要怎麼賠他...有沒有搞錯...如果這樣大家都認為他是對的,那那些跳樓自殺的人,警察杯杯是不是應該把他跳樓掉下來的那塊地抓去審判,問它為什麼要那麼硬,不會軟一點嗎???害那些跳樓的人跳死了....
7.回應51樓,當時我的前輪已經在那人的左後方1~2米而已,我想除非時速在5以下,不然面對突然切換車道來說,按不按鈴鐺都一樣吧!如果時速都只剩下5的話,那還騎什麼車,我乾脆牽車跟著他跑就好啦!再說,除非你今天是帶小朋友出來騎車,否則一個正常的一個人騎車的騎士,誰會騎時速5的....無言...
8.回應52樓的大哥,我是當時速度25,請看清楚我的意思,我是說如果我當時趕時間或練車的話時速隨便拉至少也在35以上,但不表示我那時候趕時間或在練車,而且我開宗明義就講了,那天跟車友約喝咖啡,心情很好,心情好當然就是慢慢欣賞沿岸風光(雖然那條路已經騎了不下百次了),慢慢騎了,如果你有看過那些環法賽\環大台北賽的話,25真的不算快,對方如果在切換跑道前比個手勢或回頭看一下,我絕對煞的住,我是一個自行車領隊(有證照的),我們在騎車的時候,只要要右轉或左轉都一定會打手勢給後方的車或人看,而且在準備轉動龍頭前都還會轉頭看一下,確認沒車或人才會轉動龍頭,我想這是一個很基本的常識吧!這點要求應該不過分吧!

以上想說的,想表達的都表達出來了,如果大家還是認為我錯,那就繼續用力砲我吧!讓我知道其實只要是行人就可以不用遵守交通規則了,我哪天高興也可以上高速公路去跑跑步,請各位在高速公路上看到我切換車道的時候,自己要小心點啊!撞到我的話 ...讓你賠到死...
Smart
yaucheng11 wrote:
以前常在板上看到車友...(恕刪)


假日八里淡水的自行車道 有太多文盲跟小孩 看不懂立牌,如果你中午去那根本變成人行道

直接罵髒話 才會聽到
不管是機車跟汽車在一條路 或是人與單車在一條路 重點是--前方人員突然改變方向 不顧後方有無人員車輛靠近 造成交通意外 這才是問題所在! 不守規矩的人在一般路上 真是數都數不玩 比起左岸只是50步笑百步.稍微好點而以.
有去過日本的朋友就知道人家的守法態度(當然 例外的也好 只是較少而以) 真的令我們汗顏. 總之 出門小心點 意外隨時有 保險一定要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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