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是因為你們這些大人的關係,因為你們自己已經先慌了手腳....
小孩子雖然不懂事,但是對親人其實挺敏感的,安全感很容易動搖....
所以你們如果不夠冷靜鎮定,對孩子的影響反而比這件事本身還大....
法律的事情就讓法律來解決,你們怕事,對方也是....
他鬧事,你就走正規程序。找懂法律的朋友問問,或請朋友幫忙尋求援助....
對方一定會嚇你,但是只要你站得住腳都不用擔心,可以溫和理性,但是不能示弱....
也不用擔心對孩子的未來有甚麼不良的影響,因為只有現在不良的處置,未來才會有影響....
雖然不是同樣情況的例子,不過可以提個糾紛的案利參考一下。
這是我一個女同事小孩發生的事,他小孩個頭滿大的,不過人老實。所以有次被個白目的同學嘲弄,一直
扒他的頭,他本來不想理那個同學,不過後來煩了,就推了那個同學一把。同學沒站穩,就在地上滾了兩
圈。隔天家長就來學校了,一直吵著要記我同事小孩的過。說甚麼打人不對,又要送警察局。我同事一家
人本來也是一直道歉,不過後來我同事火了。就講,"好,那叫警察來處理,看事情怎樣,需要備案就備
案"。對方一聽,就整個冷掉了。忙說,"這樣不好,小孩會留下不良紀錄"。我同事回說,"沒關係,我家
孩子我們會照顧好。相信你們也是"。最後事情的結果,相信有沒有叫警察,大家也都猜的到。
既然牽扯到小孩,那就冷靜點,不要慌,越慌洞越大,對孩子的影響越大。
最簡單的方法就是走法律途徑,沒律師有不懂的可以找 "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 http://www.laf.org.tw/tw/index.php
只要自己沒錯,不要亂簽文件或是任何和解書,不要被警察嚇唬你,一定要找懂法的人幫你看過,寧可把錢拿去請律師,也不要把錢賠給他.更何況自己又沒錯
要知道,給老鼠一塊餅乾,它就會跟你要牛奶.
PS: 上次有新聞說北京有路人看一老人跌倒,他好心去扶他一把,結果那個老人反告他是這個人推他的....真倒楣. 從此以後,北京再也沒有人敢扶人過街或是拉人一把......
samchaiyi wrote:
儘管他可能提出是因為看到您女兒自摔驚嚇或閃避而摔倒,但重點為您女兒的自摔與他摔倒之間的因果關係有無構成一個緊密的聯結,在雙方均無接觸的情況下,對方要求賠償是有相當困難的,重點在於他要在目前法律實務的見解中提出對方並無與他接觸卻要負擔侵權責任的舉證過程會有極大的困難
這才是正解!

警察以過失傷害移送, 並不代表您女兒就是傷害犯, 警方的職責並不在於判斷誰對誰錯, 而是把現場忠實記錄下來, 然後找個項目移送, 是不是成立, 還得看法官. 就算判您輸, 應該也是民事賠償, 也不是他說要多少就多少, 同時他還得拿到醫院證明他有因摔車造成無法工作的傷害, 也不是他說不能工作就不能工作.
我建議, 既然事情已經發生, 對方又擺明不放, 您還是花一點錢找個律師諮詢一下比較安心. 同時找找有沒有類似判例, 如果有而且是有利你這方的, 那你就不用怕.
以下自己建議
1.千萬不可簽下任何書面or口頭答應任何賠償等
2.小孩子記得帶去驗傷
3. 如果對方要談和解等,直接請對方去申請調解委員會調解,一切在調解委員會上說
如第一點,不要只有你們雙方私下談,有第三人對方比較不敢亂靠腰~
(如果調解不成會發給調解不成立證明,再看後續對方要怎麼處理)
4.如果調解還不成立,對方要告就去告,這種小事情檢察官會要求再進行調解不會直接起訴
這種不調解就直接告的,
檢察官通常也不會給他甚麼好糖果吃..
這樣的狀況可能會拖比較久&不見得會全身而退(就是要花錢)
但是會有法律基本的保障也不會讓對方有藉口說你們都不處理(這點如果真走上的法院程序,會造成檢察官or法官
不好的印象,雖然你會覺得幹嘛要去理他)
也會讓對方知道自己懂得相關程序,不是讓他牽著鼻子走,想怎樣就怎樣的~
其他的
就安撫好小朋友,畢竟大人的社會變成這樣不是他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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