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我也尊重自行車道路權力,但樓主確實是太誇張了!!!不知你有沒有考過任何一張駕照,如果有,那真應該回去重考,規則中,不是都有慢車請於外車道行駛的道德約束,再來是行使中線,大半夜沒車的話我也沒話說,但要是正常道路使用時間,只會是害人害己的行為,真的不可取!!!
騎到中間被撞 還是不要多說甚麼來的好都已經是自己的錯了 還這樣子說 那位機車騎士也滿可憐了最近真的越來越多騎單車的車友 會跑到中間去 可能是認為自己速度能快到50以上不過還是不要這樣做比較好 千萬不要拿自己跟別人的生命開玩笑.......請各位車友小心騎車 避免重要事故
PSC111 wrote:請直接向對方的機車強...(恕刪)除非機車車主是笨X才會不和解,不然有誰會為了1萬元就背上案底呢?? 基本上是這樣講沒錯,小錢可以這樣搞,大錢的話,上法院不一定會贏喔。現在已經改成絕對路權了,所以還是不要獅子大開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