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並排本來就錯在先,

不然要大家都以中風的速度為路隊長前進,
才是社會公義嗎?
咪咪與貓貓 wrote:
雖然對方有些問題,
不過並排本來就錯在先,
不然要大家都以中風的速度為路隊長前進,
才是社會公義嗎?
conanxu wrote:
(恕刪)...最後我想表達的是:在此時此刻的北台灣河濱自行車道,並排行駛自行車,或是手牽手邊走邊聊,的確會妨礙大部分單車騎士的動線.不宜鼓勵;但是以"追求競速"或是"情感聯繫"為騎自行車目的都是一樣值得尊重,沒有誰比較偉大.互相體諒一下,比分辨誰對誰錯來的合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