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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車響鈴叫路人讓路,是對是錯呢?有法令規定允許嗎?

我每天騎腳踏車上下班通勤,都經過仁愛路單車道,不過老早就把車鈴鐺拆掉了。因為曾經有一次下大雨,我全身被淋到濕透,前面有一位年輕小姐撐著傘在行走,我只輕輕按了一下鈴鐺,結果她馬上回頭大罵"這是人行道耶!!"我被她突如其來的大聲嚇得差點摔車(因為地很滑),自此之後我就乾脆不按鈴了,因為我體認到單車是完全沒有路權的,尤其在台北市!!!在道路上被所有車輛逼,被撞到非死即傷,抓不到只有自認倒楣,所謂的單車道又設在人行道上,與行人講路權又輸的一蹋糊塗,被罵被白眼的比比皆是,連唯一獨立的敦化南北腳踏車道也被廢掉了(只有假日能用!誰平日不用上班!),也沒有任何替代方案,道路是為高污染的車輛設的,人行道行人是老大,政府推行無車日或節能減碳只是口號,我們這個族群甚麼時候被重視了(乾脆消滅掉好了)???在台北市騎腳踏車只有一句話就是"自求多福"!!!!!
應該說單車上人行道「應該謙虛一點」,因為在狹窄的人行道急促的鈴聲的確令人不悅。
汽車駕駛、機車騎士、自行車騎士及行人,其實大家每天都會扮演不同角色。
只能說當我們的角色改變的時候,自己是否也能有同理心。
獅子男 wrote:
我先來承認,我是會騎...(恕刪)



如果你騎腳踏車在自行車專用道上被後面的機車叭叭叭的,然後機車騎士從你旁邊過去時跟你說聲"謝謝喔"~~

你會覺得他很有禮貌嗎?
我會叮噹是因為還懂得尊重路人,如果是超級人,我是不會叮噹,我的看法,,,,,希望大家沒事都叮噹一下,社會才會祥和,安樂,

tht3d wrote:
噹噹噹絕對不是要提醒行人後方有來車!!!! 你走在路上會提醒你前面的行人說 "前面的,小心喔我在你後面"????

如果我是行人我往前走, 後方有腳踏車干我屁事, 要超車你就超, 超不過你就等,噹噹噹噹個屁, 憑甚麼要讓?? 我

被腳踏車噹過,我當時就是不讓搞得當街跟對方對罵....


個人非常度爛腳踏車, 不繳稅騎在馬路上阻礙交通衝殺小, 遇到馬路不能騎就衝騎樓人行道去噹行人, X林老書的



不繳稅?
你繳走路稅?

除了單車我沒繳之外,萬萬稅裡我可是一樣都沒少。
真討厭的態度。
這小弟也很有感覺...
前陣子去騎單車也是看到其他單車騎士噹噹噹個不停,
感覺不是很好,似乎很趕時間的樣子??

我也是認為輕響一兩聲提醒後面有來車請注意,如果行人不讓就算了,
,如果有禮讓你先行通過的話點個頭跟他致意一下,何樂不為呢?
踢貓的…機車在人行道上趕行人都習慣了,自行車算什麼!
(當然,我被趕過,我大聲問候他令堂…)

如果是沒有自行車道的人行道…就乖乖自我斬哲點!
但像是那自來水博的自行車道啊…
小鈴兩聲也就是了。
好多行人好喜歡走在上面。
我是看有沒有娃娃車…沒有的話就超(轉回來時角度會大點)
有…那就龜騎吧。
孩子是未來的希望哪。

倒是有那瞎了眼晚上沒燈靠左惡衝的混蛋…(抱歉這裏是靠右的台灣!)
還有那自行車道上還可以三排並排(別人不要進河濱啦?)的雜碎…(雜碎也就罷了還沒開燈!)
小老兒又想咒他(們)了…

(咒言內容自然不佳…就別po上來了)

我騎腳踏車通勤,我非常討厭在人行道上騎快以及用車鈴的做法。

說實在,跟行人講聲"不好意思,借過一下"就好了,大家都方便。

趕時間應該去騎馬路。

這根本就不是什麼法律的問題,這是禮貌的問題,欠缺尊重別人應該有的基本態度。

現在台灣人對交通的態度好像都是以自我為出發點
當行人走人行道 這裡走路專用 單車憑什麼騎上來
騎單車上人行道 機車都在走了騎單車算什麼 前面走路慢吞吞借個過會死喔
其它的就不用說了
換個位置換顆腦袋
有多少人不是這樣
你我都討厭幸災樂禍&落井下石的人,那......你會去做嗎
高雄市有部分的自行車道是跟人行道合併在一起的,
我也很討厭騎在上面啊!
很多前輩說的對,
這是禮貌的問題,
小弟在超車時只會噹一下,
然後再禮貌的說對不起,借過一下,
超車後說聲謝謝,
很多時候不是行人擋在我前面,
而是行人的旁邊有空位讓我超車,
但我怕他不知道我正要超車,會突然轉彎被我撞到,
噹一下並且說一句對不起,提醒他一下,
純粹是安全考量,
其實我現在已經不騎自行車與人行道合一的道路了,
我走慢車道,
慢車道就是機車自行車的車道.
這樣騎起來反而比較自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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