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bszhou wrote:
甚麼自行車優先?那我...(恕刪)
行人優先不是應該有分層次!? 或是分個標準什麼的!? 當然讓行人是一定要的
總不能一個行人從安全島中間突然闖過去 還依然堅持行人優先吧 = =!?
這樣叫駕駛的怎麼煞車!? (就好比你騎單車 前方突然衝出什麼 意思是一樣的)
照你這樣說 我也可以走在快車道上!? 汽車也得讓我!? 不可能可以這樣吧?
我以前有聽到一個流言 說什麼行人闖高速公路 駕駛煞車不及撞死行人
後來死者家屬對該駕駛提出告訴 汽車駕駛跟被撞死的人 結果法院判雙方對錯占50%打平
判該駕駛無罪 不知道是真假 我對法律不懂 所以只把聽到的給說出來 大家一起討論流言的事實
下一位繼續~
要挑戰一件事就不能選擇有利 輕鬆的方式來挑戰 不然就失去挑戰他的意義 不然那種挑戰成功了也沒什麼意思
駕駛者只會開在他應該在的車道上
突然有行人走在駕駛應該開的車道上 駕駛者的確要優先讓行人
那反過來說 行人自己有顧及到駕駛者!? 有顧慮到的話
我想 該行人就不會出現在車道上了 造成駕駛者的困擾了 不管法律怎麼定
我個人覺得 自己當行人去車道上行走 雖然其他駕駛者看到會讓你先過 或是煞車停下來 或是閃過你
但是 萬一遇到來不及煞車的駕駛者 把行人撞下去 就算行人官司打贏駕駛者
行人卻換不回原本的身體(可能被撞成植物人) 或是生命(可能被撞死)
最後在來討論 禮讓行人 已經沒意義了 我想 駕駛者本身也不願意發生這樣的事
不過最後吃虧的還是行人 被撞輕傷 算運氣好
如果是重傷躺在病床上 之後在那邊後悔怪誰對誰錯也沒有用了 因為都已經挽不回了
只能怪自己為何我自己要走在車道上被別人撞 還間接徒增駕駛者的困擾
總覺得 一直要駕駛者都禮讓突然出現在車道上的行人
行人自己 不是也應該體諒一下車道上的駕駛者 不是嗎!?
車不讓人 人讓車 也許不會出事
車讓人 人不讓車 也許不會出事
車不讓人 人不讓車 肯定出事
會發生碰撞 不就是沒互相禮讓造成的 不是嗎?
要挑戰一件事就不能選擇有利 輕鬆的方式來挑戰 不然就失去挑戰他的意義 不然那種挑戰成功了也沒什麼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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