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皓~ wrote:現在連報警都有事~
大家自求多福了
(恕刪)
保護自己和見義勇為是並行的,而不是只能選擇其中一個...
畢竟,沒有人能保證自己永遠都能自求多福、永遠沒有需要別人的幫助
也許台灣也該有Good Samaritan law
好撒馬利亞人法(Good Samaritan law)在美國和加拿大,是給傷者、病人的自願救助者免除責任的法律,目的在於使人做好事時沒有後顧之憂,不用擔心因過失造成傷亡而遭到追究,從而鼓勵旁觀者對傷、病人士施以幫助。該法律的名稱來源於《聖經》中耶穌所做的好撒馬利亞人的著名比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