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徹文!謝謝

~阿皓~ wrote:現在連報警都有事~
大家自求多福了
(恕刪)



保護自己和見義勇為是並行的,而不是只能選擇其中一個...

畢竟,沒有人能保證自己永遠都能自求多福、永遠沒有需要別人的幫助

也許台灣也該有Good Samaritan law

好撒馬利亞人法(Good Samaritan law)在美國和加拿大,是給傷者、病人的自願救助者免除責任的法律,目的在於使人做好事時沒有後顧之憂,不用擔心因過失造成傷亡而遭到追究,從而鼓勵旁觀者對傷、病人士施以幫助。該法律的名稱來源於《聖經》中耶穌所做的好撒馬利亞人的著名比喻。





請幫忙指認歹徒,感恩!http://mypaper.pchome.com.tw/bien_etre
車子不見花錢學個經驗吧~~~
車子怎麼能交給店家和security camera幫你看管
小玩子 wrote:
保護自己和見義勇為是...(恕刪)


說這麼多有用嗎?
會的人就會去做,不會的人說這麼還是不會去做!!!
見義勇為的當下其實是可以多找個第三者,就算他不幫忙,多個目擊者,
他日受傷的人,反咬的話有了,這第三者的證明,你還能反告對方。

我好比較想知道,k你的那對狗男女抓到沒。
我騎IGUANA出去 停下來吃個小吃 一定面朝馬路 視線不敢離開 店裡如果不是很壅擠我都直接牽進去卡安心

就算監視器有拍到偷車過程 幫助並不太大 單車被偷要找回的機率很低
防止單車被偷,最好的方法就是車不離身,如果不能車不離身,就一定要上鎖,至少可告知他人:「這是我的私人財產,未經我同意,不得擅自動用」

一定要上鎖,這樣就算被偷了,也才能有理由的要求補償,也才能讓小偷認罪,因為有破壞鎖的行為。

若要長時間停放(如一整天),建議還是選專業的收費保管場,需驗身分證件的更安全。捷運站、大學校園優先引進。
樓主看到這麼多回應後應該會有個感想.........以後各人自掃門前雪
被偷就算了.....靜靜別張揚......免的被人笑傻........
被偷就算了.....靜靜別張揚......這樣又有下一個被偷........自己就不算傻
人心阿~~~~~~~是沒有長臉的.............
3.騎車去"蕭x松"用餐,就要坐在外面,雖然它們有監視器

但不能copy出來,是存在硬碟裡,又不能局部放大(跟據店員說的),真是太爛了,
那對我們這些單車族有什麼保障呢?我是絕對不會再去了....





私人財產,本身就應該自己看管,如果今天樓主不牽拖店家,我相信大家是會同情她的!!!

就因為自己死也要拖旁人一起死的心態,才讓她被人討厭,不是嗎?

發文樓主如果不是有店內人員說進去吃飯看的見車,可能就不會進去用餐
就有可能車不被偷,所以事發難免心有不悅
這是人之常情
此事當然也教導我們,不負責的話就不要說出口,車被偷會負責賠?
所以也不要隨便聽信別人的話,一切自己判斷自己負責
10多年前某夜新交車跟朋友聚餐
我明明要去找車位也已經去找了,又被電話call回來停在店門口
因為顧門口切菜的師父說可以幫我看車
後來還是去外面抽煙的朋友進來問我,外面被拖的車是不是我的?..............
說要幫我顧車的人根本沒在意,只想我到場能送菜,怕我沒位停不吃改餐廳.......
等到吃飽飯後要去第二攤才去取車,當然就花錢丟給泊車的顧好
喝酒打小牌又輸錢......
朋友問我輸多少?我只回答他"今晚被拖2次而已",他也笑了...........
看開就好,當作花錢消災,財去人安樂
~阿皓~ wrote:
「助人為快樂之本」是學生熟悉的勵志話語;台北監獄管理員王志吉為一名車禍跌傷的女機車騎士報案就醫,卻被反咬是肇事者,要求賠償25萬元,親友指他「多管閒事」;他感嘆說,「好心沒好報」。


3歲童12樓墜落 騎士牽車 被誣撞倒人
2009-09-14 06:00:43 自由時報 
〔記者吳仁捷、鄭淑婷/台北報導〕

台北縣3歲男童「勳勳」從12樓開窗墜樓,落在機車騎士的左臂後翻落地面,雖流血重傷,卻因獲「人臂緩衝器」而奇蹟活命!

助男童「一臂之力」的機車騎士,卻因被誤認騎車肇禍而心有餘悸。救護人員則說,男童剛好也背著背包,背包墊住了頭部,他等於獲得「人臂」加「背包」的雙重緩衝,才會大難不死,不然哪有可能活命?

左臂一陣痛 男童倒車旁 路人都罵他 警來還清白

本案很離奇,待役的19歲青年林士鈞,前晚8點多在三峽某超商購物完、走出店外,牽機車準備離開時,突覺左臂一陣劇痛,他急撫左臂時,卻驚見一名小男童倒在他的機車旁,還搞不清狀況,民眾見狀就指他騎機車撞男童,出口責罵他,並報警處理。三峽派出所警員到場勘驗,覺得與一般車禍有異,調閱附近監視器,才確定不是車禍,而是天上「飛來橫禍」,男童是從鄰近大樓墜落。

林士鈞說,牽車時被不知名東西打到,現場的人就說他撞倒男童,他很無奈,也感謝警方還他清白,但是能體會家屬焦急的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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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做過的事
總是有蛛絲馬跡能證明清白的
請不要吝於做好的、對的事
這個社會需要我們每一個人彼此幫助







請幫忙指認歹徒,感恩!http://mypaper.pchome.com.tw/bien_etre
小玩子 wrote:
我會!我本來就會!再...(恕刪)


請問小玩子,為何妳發表的回文都會有一個不相干的超連結呢?是電腦中毒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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