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自行車:
(一)腳踏自行車。(...後略)
第73條 慢車駕駛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三百元以上六百元以下罰鍰:
一、不在劃設之慢車道通行,或無正當理由在未劃設慢車道之道路不靠右側路邊行駛。
四、在道路上爭先、爭道或其他危險方式駕車。
五、有燈光設備而在夜間行車未開啟燈光。
第 74 條 慢車駕駛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三百元以上六百元以下罰鍰:
一、不服從執行交通勤務警察之指揮或不依標誌、標線、號誌之指示。
二、在同一慢車道上,不按遵行之方向行駛。
三、不依規定,擅自穿越快車道。
四、不依規定停放車輛。
五、在人行道或快車道行駛。
這些規矩別說您不知道,很多警察也都不知道,尤其這幾條罰的錢是由警察機關在處罰的(也就是繳錢給警察機關。平常駕駛汽機車違規雖然紅單是由警察開的,但是罰錢是繳給監理機關)。所以以後別再說腳踏車和行人爭道沒法可罰,打電話報案請警察來開單吧。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還是很好用的...另外該條例如有不明確的地方,道路交通安全規則裡還會有詳細的說明
黃色小屋卡號,請盡情享用--36688865
人們也常處於要馬兒肥又不給草的窘況.....
嫌治安差,你難道就是聖人嗎?
嫌規劃不好,全部要改善,難道錢是用不完的嗎?
有些錢了,先蓋重要部位,沒蓋到的就說藐視人命.........
要發牢騷的話............ 你將永遠發不完!
老實講什麼政府我覺得都一樣! 許多的政績不就是民意需求而制定完成的嗎?
許多東西要改善是需要金錢、時間、還有環境的,你嫌路規劃不好? 要加寬路面增加XX車道等....
請問? 1. 錢哪裡來 ?
2. 為了增加路面增測設道路等,要搞到多少人搬家逼多少人走?
(今天我要開道路,拆你家好嗎? 小的家就是因為高速公路要開,所以被強制遷離)
3. 這東西實質效應真的有這麼大嗎? 會不會延伸出許多問題?
許多問題不是你在這裡發牢騷事情就會改善了..........
要考慮到的問題很多,實在無法顧到兩全其美...... 這之間就只能協調各退一步折衷一下了
這是國外看不到的奇景
在英國
別說機車不多
就連汽車進城也得看車牌號碼
不是每天都可以隨意進城的
但是他們到處都有自行車道
城市裡到處都租借得到單車
相信英國人不會抱怨為何單車道搞那麼大
他們都懂為什麼"愛單車"
在新加坡要買部車
恐怕比買棟房子還麻煩困難
為什麼??
可以確定的是新加坡人民並不愛汽車
政府藉由政策推動與法令限制鼓勵民眾多利用大眾交通工具, 多利用單車當代步工具
這是未來能源越來越少
環境越來越惡劣必須要走的路
期待在我有生之年能夠看得到只有條件開放大CC數機車
其他一律禁止騎機車
我真的蠻痛恨又吵又亂的機車
單車並不代表生活品味
而應該是一種生活習慣與態度
未來它一定會是生活當中不可或缺的一部份
別老是戴著有色眼鏡來放大每一位騎單車人的一舉一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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