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前有個新聞,內容是大概是醬...一個新移民到美國的台灣人在馬路亂開車,完全不顧法規俗不知美國並不是台灣啊一名老黑看不爽,一槍當楊就把他打死了.你說那些老愛打鳥燈、亂併排的人啊該不該移民到美國黑人區見識一下了
堅強的野花 wrote:第二,您有騎很快嗎,快到連對向都快看不到, ...(恕刪) 關於此點 ...如果對方沒有前後燈, 在沒有路燈(或二個路燈中間)的黑暗狀態下, 人的眼睛很難反應過來(你會認為他是突然出現的), 這與速度快不快無關.我就曾經在時速5km的狀態下(與走路速度差不多)被嚇過好幾次
我比較賭藍的情況是~~一堆人是趕著投胎嗎~??河濱路夠小條了~~~對向硬要吃到我這邊的車道~~硬鑽~~也要鑽過去~~假日騎河濱~~我一路都在緊急煞車~~我祝這些人~~~~~~~最好一路好走~晚七天回家!!安心上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