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YAKU wrote:
曾經問過交通大隊的警...(恕刪)
沒有開單的可能性.
1.忘了帶罰單.
2.佛心來著.
3.女生違規
4.假警察.
antiver wrote:
可不可以闖看自己對安全的要求跟定義!
...(恕刪)
bis0815 wrote:
廢文你回的那麼高興?
將闖紅燈的現行犯貼出來,剛好而已..
bis0815 wrote:
看來我每次開上去都超過平均值...
錶速至少120以上...
到收費站前才減速..
不想再說 wrote:
我也懶得回,可是看到道貌岸然的人發的文,就一定要回一下.
前面我提到"改天來拍個行人闖紅燈,機車行內側車道,汽車跨越雙白線.也可以發一堆癈文了."
這個樓主就是屬於自己開車違規,然後別人騎單車闖燈就拍下來貼在網路上讓人評論的傢伙.
下面這段引文來自買了!三峽北大特區加油!
這個道貌岸然的樓主,自己開車從收費站旁不可進入的便道(公務車道)進入高速公路就算了,還很得意的說錶速至少120以上.
這樣的人還好意思指責別人.只能說,網路是反應人性的地方.
網路上一堆道貌岸然,自以為清高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