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尼克x wrote:
唉 真是一群......(恕刪)
唉
真的很倒楣
但我覺得,倒霉的是「全部」的人
在場看戲的,拍照的,騎車撞人的,騎車被撞的,收拾善後的全都很倒霉
如果台灣對完車環境很正向像是日本跟中國,那這些看戲的會進賽車場看人撞看人摔更貴更值錢的
拍照的也有個安全的地方可以拍個夠
騎車撞人的也能在安全的場地自己去撞緩衝區撞個幾次磨練磨練
被撞的也可以在山路或在單車道安全的享受騎單車的樂趣
那些警察跟消防隊也不用一到假日就臉臭等著收這一堆爛攤子收到腿軟
對大家都好
我是覺得北宜應該要好好整頓的同時也要找個地方讓這些人去
不然北宜整頓了,那下一個必定是台7還有台三跟五指山因為他們還是會找地方發洩
不如一邊整頓一邊想辦法弄個場地給他們玩個夠大家都是贏家
政府賺場地費的廣告收益,騎車拍照看戲有地方去,消防警察不用勤務爆量,騎單車的也可以安全些
但政府就是想不通,只知道要趕人,問題是除非把人趕出台灣,不然這些人還是會在不同的地點出現在度距集
這些殺灣卡普的動作都是危險飆車動作
想要在道路做這些動作 警察抓不到是你們的自由
但你們自己不想活 請不要牽托別人好嗎
不要以為花錢改了車 或者買了一台大型重機
這些道路就是應該讓你們飆 就理所當然的應該讓你們飆
請你們顧及一下其他用路人的安全好嗎

breakryu wrote:
人家已經道歉了留條路...(恕刪)
請問留什麼路給這種人?
我們有要他上吊嗎?
我們有要他切腹自殺嗎?
我們有要他從大樓上跳下去嗎?
沒有吧?那還留什麼路給他?
也不過就要他完全賠償對方那兩台幾十萬的公路車
再賠人家醫藥費,看情況再賠人身心受創的費用
通通加一加...賠個50萬應該差不多吧?
自己愛耍帥沒關係,但是今天是使他人的生命財產受到傷害
50萬當作學費,若他真的能知錯悔改,是很值得了
最好以後工作的每一個月薪水被強制扣除,50萬可以扣3、5年了
這樣一方面讓他沒錢再亂買車改裝,一方面也減少了他蕭胚的動力
時間久了人也會成長些,之後還清了說不定也不會想載亂胚了
這樣很好呀?
但就怕是家裡父母買單,結果死小鬼根本沒學到教訓,繼續亂胚
那我只能祈求老天有眼,讓他摔到山谷下去算了,千萬別撞什麼
卡車砂石車...人家可是辛辛苦苦的在為生活打拼呀....
內文搜尋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