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正報導的人只想衝點閱率,事後證明整件事是鬼扯對它又無損,何樂而不為?但報導標題和內容根本對不起來,也算扯中之扯,標題說富商是共犯,結果內文只提到刀上有富商指紋,富商是怎麼被推論成共犯的? 根本沒提,合理懷疑報導者事先寫好一堆驚悚標題,然後隨機把相近的內容和標題配起來賺稿費
大力鼠 wrote:檢警真的是太兩光了疑...(恕刪) 名嘴跟記者為了生活賺錢亂掰故事又不是頭一遭只有你們這些把媒體記者每天掰的劇情當成事實才是傻子吧我們很多人可沒隨那些記者起舞...尤其是根據"嫌犯表情"來判案的記者跟網友神探們,現在再回去看他們的表情,你會發現自己是多麼可笑....很想問這些人怎樣的表情算無罪?可以訂SOP嗎?以後請法官定罪時 做這種表情就是無罪,做其他表情就是有罪.
supersport01 wrote:相較於警方的第一次推論不也是很可笑???如果早個十年,這三個早就被抓進去屈打成招我看廢死聯盟講的也不是沒道理...(恕刪) 看看現在, 神探滿天飛, 冤獄是少不了的....廢死聯盟, 加油